Re: [FB] 邵立中:勞基法若不修正,這些企業全倒!

作者: Kakehiko (用localizer晾衣服)   2017-12-07 19:41:22
※ 引述《tw689 (台灣689)》之銘言:
: https://www.facebook.com/shaolichung/posts/10155874260992641
: 邵立中
: 上個周末,我和大兒子有一番爭辯。他為了抗議一例一休修法,專程從南部坐高鐵回家,
: 要參加在行政院前的"誦經"活動。我雖然尊重他的個人價值,沒有攔阻他,但還是向他表
: 達了我不以為然的觀點。我告訴他,我認為,一例一休不是要不要修的問題,而是能不修
: 嗎?現行的一些規定,根本沒辦法執行,執政者必須面對問題,解決問題,即使因此而流
: 失選票也無法迴避。
: 對於一例一休這個爭議話題,我實在沒必要去淌這個渾水,但我看到現在的社會氛圍,覺
: 得有些個人的經驗,一個曾經作為微小型企業創業者的經驗,想在這裡做個分享。
: 我絕對支持勞工應該適度休息,適度休假,所以雖然我們做的是最辛苦的餐飲業,但我們
: 一直都是周休二日的。我們員工的上班時間,基本上是早上七點,到下午四點。但因為客
: 戶的業務性質,我們一年大約有三個月的忙季,三個月的淡季。非忙季的時候,員工們通
: 常三點到三點半之間就忙完了。我總是告訴他們,工作做完就回家吧,沒事沒必要非要等
: 到下班的時間才能走,所以他們多半都會提早半個小時下班。可是到了忙季的時候,有些
: 人可能就要忙到五、六點,假日也可能要加班。
: 我問兒子,像這種情況,難道雇主也應該加一給四來計算工時嗎?這樣不但沒利潤,還要
: 賠錢,我何必要做呢?
看到這邊就知道他完全沒搞懂
作一給四、作五給八,是指休息日、例假日要員工出來上班的價碼
正常上班日的加班還是核實計算,上一小時就算一小時的錢
基本上這個規定是故意規定這麼嚴苛,嚇阻意義大於實質意義
避免資方為了一點雞毛蒜皮的小事在假日把員工叫出來
你假日把員工叫來公司
不管一小時還是八小時,員工他這天假都被你毀了
作一給四、作五給八就是讓老闆自己去衡量是不是真的要在假日把員工叫出來
至於說旺季假日加班
你都說是旺季了,加班當然是八小時上好上滿
有那個餐飲業旺季只開三小時或六小時的?你告訴我
: "那就找臨時人員來因應啊!"他回答我。
: "我到哪裡去找三個月的臨時廚師來幫忙啊?現在的人力市場,臨時工,特別是技術性的
: 臨時工,有那麼好找嗎?"我回答他。
: "那就增加常態性的人力啊!"他不服氣地辯著。
: "拜託!你真是不食人間煙火!"我也沒好氣地回他,並且接著繼續解釋。
: 在我們創業的前期,有一段時間是要拿自己的積蓄下去燒的,後來漸漸好一點,淡季的時
: 候虧一點,平時打平,忙季的時候賺一點,一年忙下來,也不過就是賺個養家活口的錢而
: 已。加一個常態人力,就賺不夠養你們的錢,我們又不是資本家,有多少錢可以燒啊?對
: 微小型企業來說,每一個人力所佔的人力成本比例是很高的,一個千人企業增加一個人,
: 只是增加千分之一的人力成本,但是一個三人、五人的微型企業,加一個人就是增加三分
: 之一、五分之一的人力成本,哪有那個能力隨便加人啊!?
: 我又跟他舉了我們廠房對面的一個小工廠的例子。他們是做重型機車組裝的,大約就是老
: 闆帶著三、五個員工在做。他們常常是訂單一來,就是從早到晚地趕工,出貨了,鐵門一
: 拉,幾天看不到一個人影,這樣的企業,你跟他說,你只能七休一,不能十四休二,他怎
: 麼活呢?
這邊很明顯就不是典型工作啊
接訂單→趕工→出貨
這明顯就是按件計酬,按件計酬就是責任制
這類非典型工作,本來就有給彈性
現在大家抗議的就是把原本特殊行業的彈性放大成全部行業適用
: 當然,你可以說,我們這種企業沒有競爭力,應該被淘汰,但是台灣像我們這樣的微小型
: 企業有多少啊?我們一家倒,就有十幾名員工要重新找工作,勞基法若不修正,這些企業
: 全倒,台灣社會準備好面對因此而產生的大量失業問題了嗎?準備好因為供給量減少,而
: 帶來的物價上漲問題了嗎?真的演變到那種景況時,就真的對勞工有利嗎?
: 勞基法對於勞工來說,是最基本的勞動條件保障;對企業主來說,則是進入產業的門檻。
: 所以說實在的,勞基法修或不修,對大財團,以及那些有能力組工會的強勢勞工來說,影
: 響其實有限。一例一休必須修法,要保護的其實是台灣最弱勢的一群人,包括微小型與新
: 創的弱勢企業,以及有做才有錢賺的弱勢勞工。錢多事少離家近不是罪惡,是每個人的夢
: 想,但是如果我們的社會還不具備這樣的條件,過度急躁地拉高了勞基法的門檻,這就好
: 比是在經濟上,用粗暴的手段清除低端人口一樣。
: 還有一點,是我在這一波勞基法修法爭議中感到非常難過的事,就是整個輿論對資方是非
: 常不友善的,甚至是妖魔化的。沒錯,這個社會有一些惯老闆、惡雇主,但那畢竟是少數
: 。台灣廣大的中小企業主,他們大部分都不是甚麼資本家。他們用少少的資金,敢於冒險
: ,願意承擔,為這個社會創造了眾多的就業機會,養活了數以百萬計的人口,創造了經濟
: 的繁榮,有些甚至擦亮了台灣的品牌,成了台灣之光。可是在這一波的爭議中,支持修法
: 的人就成了資進黨,反對修法就成了正義的代名詞,才是英雄,事情不是這麼二分的吧!
: ?
: 我無意美化台灣的職場環境,把雇傭關係形容成家庭般溫馨,但是以台灣目前各行各業的
: 缺工狀況,苛刻剝削勞工的雇主,根本很難留住員工的。如果還是有壓榨勞工的情況,那
: 就落實勞檢,給予懲罰。所以,我們真正需要的,是一部符合現況,可以落實的勞基法,
: 而不是陳義過高,從嚴立法,但是根本無法執行的勞基法。
: 好辯的兒子聽完沉默了,雖然第二天,他還是去了他口中的"功德院",但是我在各台的電
: 視新聞中,並沒有看到他的身影。希望,這個社會也能像我們父子這樣論理溝通,為台灣
: 找到更好的出路。
喔~還有幾點我有疑問
我以為一般的用法是「淡季/旺季」
什麼時候變成「淡季/忙季」?
是新用語嗎?
另外作者本身的經歷網路上都估狗得到
1966年生,今年51歲,已經有一個在南部上班的大兒子
但FB上並沒有所謂「已經在上班的大兒子」的照片
只有一張攝於2004年的「長子」,照片中推測頂多小學低年級
13年後的今天頂多20歲上下
好吧~可能高中畢業就去工作了
台北工專畢業、加拿大約克大學傳播/經濟雙學士
工作經歷除了早期當過報社記者
之後幾乎都是政治相關
但每個工作之間沒什麼間隔,頂多兩三個月
那請問你是在什麼時候開餐飲業的?
作者: u35k6 (漫畫)   2017-12-07 19:44:00
%%%%%%%%%%%%%太陽花有人找不存在的女兒 勞基法為什麼不能有不存在的兒子呢XDD
作者: aby0d6q5n (懶人貓)   2017-12-07 19:44:00
%%%%%%%%
作者: widec (☑30cm)   2017-12-07 19:45:00
作者: walay211 (哇勒大頭)   2017-12-07 19:46:00
說不定是前妻或是外遇生的兒子阿
作者: Heyer (Heyer)   2017-12-07 19:47:00
你知道的太多了 等等有人按門鈴別開
作者: luckyalbert (幸運知音)   2017-12-07 19:49:00
哈哈
作者: tigotigo (鐵劍)   2017-12-07 19:50:00
拎北不是很贊成肉搜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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