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UDN
2.完整新聞標題:
女美髮師偷吃前男友 想分手竟告對方性侵
3.完整新聞內文:
新北一名已婚女美髮師,今年3月和柯姓男子大搞婚外情,還假借名義跟對方一起到南部
旅遊,後來想分手卻分不掉,向老公指稱是對方性侵她,但事情鬧到法院,證詞未被法官
採信;柯男雖然性侵部分獲判無罪,但另涉強制罪被判拘役50日,妨害婚姻部分今天也被
新北地檢署起訴。
判決指出,女美髮師婚前曾和柯姓男子交往過,3年前分手後仍有聯絡,去年她和老公吵
架分居,上班也是柯男接送,2人還一起回南部老家遊玩,且發生性關係。女美髮師後來
懷了老公的孩子,覺得這段不倫戀不妥,才想要分手。
她指控,柯男先把她帶到租屋處,搶走她的手機,讓她跟外界沒法聯絡,揚言要散布2人
之前拍的性愛照,又拿著原住民獵刀逼她口交,後來還跟到理髮店,趁她在地下室擠乳的
時候性侵得逞。
法院審理時,柯男坦承有拿手機,但否認性侵,堅稱2人發生性關係是你情我願,沒有強
迫,「我說想要愛愛,她就上床了」。
法院調查,女美髮師雖稱遭柯男施暴,但對於遭受何種暴行卻交代不清楚,警詢、偵訊和
審理階段的供詞前後不一,而且被逼口交後仍主動要求柯男陪她到理髮店,甚至獨處在地
下室密閉空間,情況與一般遭性侵的被害人不同。由於沒有其他具體事證,性侵部分最後
判處無罪,只有搶手機行為涉強制罪,判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
柯男雖然性侵獲判無罪,但明知對方已婚仍發生性行為,妨害婚姻罪嫌仍構成,新北地檢
署調查2人的性愛照片,認定2人至少發生3次性關係,今依通姦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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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udn.com/news/story/7321/2862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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