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說嘛 一個人對墮胎權的態度
幾乎就是可以用來推想對安樂死的態度
如果一個人會把沒有自由意志的胎兒
看得比有自由意志的母體重要
你大概可以想到 他對安樂死的議題
是消極的 因為那種人
腦袋裡只有被教育出來的 虛無縹緲生命權
沒有尊重他人自由意志的概念
簡單說 他對於痛苦這件事 是沒同理心的
他在乎的只有呼吸
他人要如何面對自己的生死衝突 如何做下決定 承擔後果
他絕對不在乎 也絕對不去理解 什麼是他X的痛苦 他X的自由意志
1 瑞士 沒有你所說的 不接受主動安樂死
只是從提出到執行 有兩年緩衝期
2 荷蘭 允許父母 決定重病嬰兒安樂死
這是因為嬰兒不可能表達自由意志
但在受到重病折磨時 還是會很痛苦
所以允許父母有這種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