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向勞動部寄了信內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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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 請問勞基法公聽會的勞工代表是怎麼選出來的?
陳情內容: 請問一下公聽會的勞工代表是怎麼選出來的?
有經過所有的勞工同意那位勞工來當代表嗎?
還是隨便找個路人甲就能自稱是勞工代表了?
承辦人員: 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第三科
回覆內容: 您好:106年11月22日的電子郵件已收到。
查有關勞動基準法修法公聽會係由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所召開,感謝您
的來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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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回覆給我的感覺是
你勞動部連勞工代表是怎麼找出來的都不知道
還要盡速過勞基法
我想,這種態度不會讓人相信民進黨的勞基法是能有任何作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