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lue999 (FLY)
2017-12-08 03:21:52-
: A:丹麥、挪威、冰島、芬蘭、比利時、荷蘭
: (1) 血緣關係(父女、母子),可性交,可合法結婚
: (2) 同父同母(兄妹、姊弟),可性交,可合法結婚
: B:瑞典
: (1) 同父同母(兄妹、姊弟),可性交,可合法結婚
: 偏偏台灣生育率又奇低
: 台灣真是限制東又限制西的
: 有沒有兄妹、姊弟合法結婚的八卦呢?
本來就是阿 兩情相願有啥好禁止的? 除非他強迫你 那不行
但如果兩個都ok 其實也就是男生 和女生 的關係
這年頭 更誇張的同性戀都好像很潮一樣了 沒啥了 更不要說次一的異性戀
別忘了 以前同性是萬惡不赦的事 現在咧
讓我們一起支持 父X娘 艷母X息子 兄X妹 女市X弟 大家說 好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