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公園根本沒辦法這麼搞法,
國家公園就是因為卡在國家公園是以保護為概念
不是以賺錢為概念
所以國家公園收的門票很便宜
要不然就是頂多收停車費
本來就沒什麼錢收入,
國家公園屬於內政部管理
海生館屬於教育部管理
其他部分有些屬於屏東縣政府管理
政府自己都無法整合
南灣附近還有一個核三廠
多棒的景點
但是因為常常有人玩水自己玩到出問題,
墾丁國家公園只好常常禁止一大堆東西
http://www.ktnp.gov.tw/cp.aspx?n=4F01D24C2F3F4DD2
禁止販賣,陳列依國家公園法及有關法令規定所禁止捕獵採取之動植物及其標本。
禁止採取、販賣、陳列石筍、鐘乳石、古生物化石、貝殼沙、珊瑚礁石及其它奇異岩石等
標本與其加工製品。
禁止於遊憩區內所指定之商店攤販區以外之地區設立攤位或流動兜售、販賣貨物。
禁止於一般管制區以外之地區或主要道路旁二十公尺內放牧牲畜。
禁止違規放置貨櫃、攤架等類似構造物,嚴重妨礙園區內景觀。
禁止從事沙灘車、滑沙、陸上遊艇之活動行為。
禁止於大尖山、青蛙石、船帆石地區從事攀爬之行為。
禁止從事燃放爆竹煙火之行為(農曆過年之除夕、初一至初五、元宵節、清明節、端午節
、中元節、中秋節、元旦跨年晚會等節日居民祭祀之燃放與地方性民俗禮儀及宗教祭典之
燃放除外)。
禁止於出火特別景觀區從事燒烤及跨越火源處欄杆之行為。
禁止投射任何光束、施放天燈,及於遊憩區露營用地以外之地區從事露營、烤肉、營火活
動與停放休閒露營車或車體活動房屋等類似構造物。
禁止餵食野生物及放生、棄養動物行為。
禁止於大灣沙灘及其所屬海域(墾丁四一三號橋往東至八寶公主廟)從事插設洋傘或游泳
之行為。
禁止進入貓鼻頭公園海濱步道。
禁止下錨於珊瑚(礁)體上。
禁止於指定以外之地區舉辦戶外音樂活動。
岸際海域遊憩活動,其禁止行為如下:
持續浪高一公尺以上,並於泳區插設紅旗警示者,禁止游泳、踏浪戲水等活動。
持續浪高一點五公尺以上,並於岸際插設紅旗警示者,禁止浮潛、岸潛及船潛等潛水活動
。
持續浪高二公尺以上,並於水上摩拖車航道出入口插設紅旗警示者,禁止水上摩托車及其
拖行載具等活動。
平均風力五級或陣風達七級以上,於岸際插設紅旗警示者,除衝浪活動外,禁止各項非動
力充氣式浮具下水活動
鄉民最愛的活動都被禁止了,哪玩得下去?
※ 引述《omnipotent77 (陽光沙灘好天氣)》之銘言:
: Kmtrash那篇會爆實在有點誇張
: 裡面舉的例子沒有一個國家公園
: 其實你好歹也拿個黃石跟優勝美地
: 或者加拿大的班夫之類的來比
: 國家公園不是這樣搞的
: 墾丁根本不缺遊客
: 之前遊客多到800萬
: 墾丁缺的是好環境
: 好山 好水
: 墾丁的問題是垃圾多
: 汙水多
: 垃圾人多
: 美國的黃石公園已經一百多年了
: 也沒有搞甚麼人工造景拱門教堂或者西湖秀
: 全世界照樣有無數的觀光客去
: 國家公園就是因為本身的自然景觀夠吸引人
: 所以不需要這些有的沒的
: 墾丁的自然景觀屌打海外景點
: 問題是太髒又太亂
: 墾丁不需要辦甚麼活動搞甚麼行銷
: 墾丁把環境弄好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