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有政策 下有對策
就算修法成功
讓資方心不甘情不願的把薪資提高到「足夠吸引人」的薪資待遇在求職廣告
等騙到人到職後一定也會想方設法用各種名目將薪資壓在資方心中的底線
試用期不能領全薪、試用期拉長、底薪+獎金制、將月薪制改成時薪日薪週薪制、將原本各
種福利取消拉到薪資待遇…等等
所以不管怎麼修法
目前台灣就是勞工弱勢的現況!!!
※ 引述《InfocusM510 (Now I use iphone)》之銘言:
: 東森新聞雲
: 職缺底薪必須寫清楚!立委擬修法:薪水4萬元以下「禁止面議」
: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 許多人求職時都會發現,企業公司在網站上提供的「薪資待遇」資訊都會寫著「面議」,
: 使得社會新鮮人剛入行不知道目前行情,很有可能輕易接受資方開的價碼。為了解決資方
: 壓低勞工薪資的問題,有立委研擬修法,薪資「低於4萬」的工作禁止寫「面議」,要公
: 布該職位的薪資級距。
: 求職者在投遞履歷時,會看到公司職缺於「薪資待遇」欄位上寫著「面議」或「依公司規
: 定」;若打電話詢問,還會得到「薪資取決於你的能力」等空泛的回應,完全沒有一個確
: 定的數字,讓許多社會新鮮人不知道現在的行情究竟為何。
: 有立委提案,假若公司職缺薪資為「4萬以下」,就不能只是「薪資面議」,且一定要寫
: 上「薪資級距」,若違反最高可處30萬元。國民黨立委陳宜民指出,如此一來,社會新鮮
: 人內心就會有底,也不會到了面試現場還被資方說服先過試用期。
: 許多大學畢業生、社會新鮮人剛入行,對行業薪資不熟悉,面試階段開3萬元,卻有可能
: 被對方指稱:「新人剛開始領2萬8千元綽綽有餘。」不但壓低薪資,新鮮人也不確定真正
: 的行情是否就只值這樣,沒有參考基準,就容易被資方唬拿低薪。
: 行政院主計處去年公布統計,全台有327萬名勞工薪資不到3萬元,但求職網站或報紙求職
: 廣告,雇主皆在「薪資」一欄以「面議」方式徵才,讓國民黨立委林為洲覺得這是雇主隱
: 藏低薪的手段,社會新鮮人因為並無工作經驗,不清楚市場的行情,其實有更好的薪資待
: 遇,最後只好在面試時被遷就同意。
: 林為洲日前認為避免雇主惡意的壓榨勞工工資,該提出「就業服務法修正草案」,求職資
: 訊更應該公開透明,規定雇主招募、僱用員工,工資為4萬元以下者,未公告或通知求職
: 者其最低工資,可處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款,若薪資高於4萬元以上者,勞工和雇
: 主當然可以面議。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71208/1068222.htm?from=fb_et_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