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justlive (不要跟豬吵架)
2017-12-08 11:14:42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辜成允跌倒身亡 晶華總座、建築師緩起訴
3.完整新聞內文:
台泥前董事長辜成允在今年初前往晶華飯店參加婚宴,下樓梯時不慎跌倒身亡,台北地檢
署調查10個多月後全案偵結,認為晶華酒店未依法在超過3公尺寬的樓梯中設計扶手,設
計師李祖原、建築師王重平、袁嘯虎、晶華酒店總座楊雋翰等4人涉犯業務過失致死罪,
由於4人認罪,台北地檢給予4人緩起訴。
今年1月22日,台泥已故董座辜成允參加台畜董事長娶媳婦在晶華酒店舉辦的婚宴,在離
場下樓梯時摔倒傷及腦部致死。台北地檢署為了釐清辜成允的死因,除了解剖遺體釐清死
亡原因外,檢警還重返晶華酒店,進行現場模擬,並向服飾店商借了一個人偶,以目擊證
人所指出快到平台上的三、四階的位置放置人偶,讓人偶依照當時案發辜成允摔倒的情形
進行模擬,然後再請真人以假摔模擬。
檢方還向相關單位調閱當時建造的原始資料,陸續傳喚了觀光局、北市建管處的官員及晶
華酒店董事長潘思亮、總經理楊雋翰到案說明,當時潘受訪表示,對於辜成允發生意外,
他感到:「傷心、無奈」,並表示辜成允是他很好的朋友,很尊敬的人,所以他是「真的
很傷心」。
依現行《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篇第2章第36條第二款規定,樓梯寬度若超過3公尺
必須加設中間扶手,這次辜成允摔傷的地方,樓梯寬度已超過3公尺,檢方也追到當初設
計晶華酒店的建築設計師李祖原,懷疑他涉嫌違反30年前的建築法規,未依法在超過3公
尺寬的樓梯中設計扶手,才會在30年後,釀成辜成允摔倒意外身亡。
檢察官認為,雖然有新舊法的適用,但晶華酒店是公共空間,就算興建時或許符合當時的
相關法規,但現在法律都修了,也應該要做一些相關的措施或是警語,讓大眾在使用上可
以免除安全的疑慮,這樣才是一個企業應有的良知。(吳珮如、呂志明/台北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71208/1255626
5.備註:
翻譯:
檢察官認為,就算,
蓋房子的時候沒有違反舊法,
但是新法過了,
你早就蓋好的舊房子,
還是要重新改建符合新法喔
是一種企業良知
所以
雖然你沒有犯法,但是你還是認罪惹...
所以到底是認了甚麼罪?違反企業良知嗎?
5樓有沒有專家可以解釋一下...
作者:
Merkle (你在想奇怪的東西齁)
2017-12-08 11:15:00媽的看成50元那個(揉眼睛)
作者:
dans (Go for the eye)
2017-12-08 11:15:00米分系工
作者:
mobley2005 (1995年 我們在機場的車站)
2017-12-08 11:15:00米分
作者:
jipq6175 (LUMPY)
2017-12-08 11:15:00差點推粉紅
作者: pp9960 2017-12-08 11:15:00
沒事兒
作者:
dan5120 (別亂Q 屾(゚皿゚メ))
2017-12-08 11:15:0050
作者:
Dinenger (低能兒)
2017-12-08 11:16:00尊爵不凡。反觀一個死肥宅跌死干我屁事
作者: jschen01711 (玩得不錯) 2017-12-08 11:16:00
米分糸工
作者:
wotupset (wotupset)
2017-12-08 11:16:00恐怖 = =
作者:
canblow (可吹)
2017-12-08 11:16:00米分
作者: e34l892 2017-12-08 11:16:00
有錢人死掉就是驚天動地
作者:
RRADA (HIRO)
2017-12-08 11:16:00中台禪寺 台北故宮 中正紀念堂 你覺得這三棟的樓梯有合格嗎?
作者:
vin850411 (BlackBear)
2017-12-08 11:16:00ㄏㄏ
大牌沒時間跟你搞這種官司,趕快認罪緩起訴繼續接案比較實在
作者:
RRADA (HIRO)
2017-12-08 11:17:00論樓梯寬度 晶華還排不上
作者: pp9960 2017-12-08 11:17:00
李表示:辜比我還有錢,根本不差這幾百萬賠償
作者: zero6410 2017-12-08 11:17:00
真的很雖
作者:
org277 (哈哈)
2017-12-08 11:17:00嚇到,以為是NONO...
作者:
tsairay (火の紅寶石)
2017-12-08 11:17:00死一個有錢人才追這麼緊,死一個平民,沒事沒事~
作者:
vowpool (不要丟我銅板)
2017-12-08 11:17:00先看地位阿 像這種很懸殊的明顯就是飯店要認
作者:
kfactor (三奈見)
2017-12-08 11:17:00可怕
作者:
MarkWebber ( 光用yahooæ–°èžç¶²é 比耶)
2017-12-08 11:17:00有錢人跌死就是不一樣
作者:
shixing (shixing)
2017-12-08 11:18:00你備註的疑問麻煩把最後一段多看幾次好嗎
作者:
alcloth (呂布)
2017-12-08 11:18:00酸有錢人跌死不一樣的 你們在搞笑嗎?XD
作者:
RRADA (HIRO)
2017-12-08 11:18:00作者:
icou (已哭)
2017-12-08 11:18:00說實話啦 一般人跌倒身亡呢? 呵呵呵呵呵
作者: laipow 2017-12-08 11:19:00
李祖原超大尾耶
作者:
johnhmj (耗呆肥羊)
2017-12-08 11:19:00檢方還真積極喔… 懷疑假如換成窮人是否還有相同標準
作者:
RRADA (HIRO)
2017-12-08 11:19:00這隨便看寬度也超過3公尺
作者:
alcloth (呂布)
2017-12-08 11:19:00有錢人跌死 結果檢察官直接判緩起訴 根本是縱放飯店業者
作者: Diew (大肚山下智久) 2017-12-08 11:19:00
一堆人沒看內文
作者:
tsairay (火の紅寶石)
2017-12-08 11:19:00死一個草民你只會看到官司打個10年還沒著落
作者:
rufjvm (rufjvm)
2017-12-08 11:19:00如果是一般人跌倒身亡呢?
作者: Oxhorn 2017-12-08 11:20:00
有錢人摔死真的比較不一樣 如果一般人走路摔倒摔死誰理阿
作者:
ChinaGy (偶不素426)
2017-12-08 11:20:00所以30年前的建築法規到底有沒有規定要設扶手
作者: lucdiane (?) 2017-12-08 11:20:00
自己跌倒還要怪人設計不良.... 台灣人了不起
作者:
alcloth (呂布)
2017-12-08 11:20:00不知道剛剛算有錢人不一樣的又要推甚麼文了XD
作者:
ChinaGy (偶不素426)
2017-12-08 11:21:00就算有扶手 他是因為沒有扶手才跌倒或就算有扶手 他就不
作者:
bomda (蹦大)
2017-12-08 11:21:00哈哈 幹你媽的 平民才沒人鳥勒
依刑訴253之2條第四款捐錢給公益就ok了!根本歧視無資力之被告!
作者:
hw1 (hw1)
2017-12-08 11:23:00這要起訴真的是太遷強了
作者:
alcloth (呂布)
2017-12-08 11:23:00真的很愛亂酸 仇富仇成這樣 就家屬去告飯店業務過失致死
作者: SigmaErica 2017-12-08 11:24:00
躺著也中搶
作者:
alcloth (呂布)
2017-12-08 11:24:00你家死人 你去告飯店業務過失致死 看看會怎樣
看新聞 新舊法都是超過三公尺加裝扶手 這有什麼問題嗎?
作者:
RRADA (HIRO)
2017-12-08 11:25:00miaudele可以看一下我貼的那張照片
作者:
icou (已哭)
2017-12-08 11:27:00少傻了還真以為一般人去告會受到相同待遇的調查和審判喔?XD
為了追求訴訟經濟,未思量被告地位上之實質平等,尚難謂非無牴觸憲法第七條之虞!
作者:
pex2004 (想到再說)
2017-12-08 11:27:00警告標識 和建築師有關係。。。有夠倒楣的
作者:
Wand (這是暱稱)
2017-12-08 11:28:00鄉民一起來舉發全國不符規定的樓梯吧
作者:
moneygg (moneygg)
2017-12-08 11:29:00跌倒隔天股票漲XD
林森北路的人行道,超誇張的,然後被黃大洲連拆將近二十
作者: e34l892 2017-12-08 11:29:00
有錢人就是屌大 跌死還能進行人偶和真人模擬
作者:
alcloth (呂布)
2017-12-08 11:30:00icou你把新聞看完了嗎 所以有前告告飯店告成緩起訴所以沒錢的人告結果會怎樣? 飯店負責人死刑???
作者:
upeo (時雨音高夜難眠)
2017-12-08 11:32:00米分
作者:
icou (已哭)
2017-12-08 11:33:00我才懷疑你沒看內文 緩起訴是必然 重點是模擬過程好嗎
作者:
Argos (Big doge is watching u)
2017-12-08 11:33:00怎麼一堆人幫護航阿 XD 就算酸有錢人又怎樣了?
作者:
alcloth (呂布)
2017-12-08 11:34:00喔...現在又變成緩起訴不管誰來告都一樣了
作者:
Argos (Big doge is watching u)
2017-12-08 11:34:00酸有錢人礙到你哪邊了?這麼氣pupu 哈哈哈
作者:
chicham (.com.tw)
2017-12-08 11:34:00樓梯最好鋪紅地毯
作者:
alcloth (呂布)
2017-12-08 11:35:00那我還是當窮鬼好了 反正結果都一樣 還比較快結束XD你都沒發現自己的神邏輯嗎XD
作者:
alcloth (呂布)
2017-12-08 11:37:00大財團飯店竟然緩起訴 還一堆挺緩起訴是必然到底是誰在挺有錢人 我真的看不出來XD以後大家在公共場合不要摔死囉!!!不然緩起訴是必然的結果 畢竟鄉民都挺大財團飯店XD
作者:
Ashuya (亞修雅)
2017-12-08 11:41:00古阿明:
作者:
yu76 (亞洲巴菲特)
2017-12-08 11:42:00有夠假掰 撐場面的樓梯中間還加扶手勒 看了有夠寒酸 何不搭電梯?
作者: shiriri (CG屁屁妹) 2017-12-08 11:43:00
他跌倒主因是喝太多醉了吧
作者: michael54 2017-12-08 11:44:00
建築師要保障一輩人,法官之前判錯的,要不要負責。
作者:
butt1106 (12345678)
2017-12-08 11:48:00搞什麼鬼,跌倒會死就是本來自己有病啊
作者: apocalypse38 (apocalypse0308) 2017-12-08 11:48:00
30年前的設計師好衰XDDD
作者:
udm 2017-12-08 11:49:00快來個遊民在中正紀念堂的樓梯上跌倒死掉看看結果怎樣。比照辦理應該會有國賠..但你也知道法律遇到遊民會轉彎..
作者:
laman45 (米米人)
2017-12-08 11:50:00酒駕繼續撞,有錢人的覽趴要扶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