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看到國外的職業聯盟
什麼NBA啦 大檸檬 英超 西甲等等
球員很多都是當天才知道自己被交易了
電影 或是紀錄片裡面都是 一告知對方被交易就要人家趕快打包
去新的球隊報到 可是這些地方幅員廣大 過去搭個飛機加上手續時間都要花老半天耶!
然後一天或是兩天後就看到運動員在新球隊登場比賽了
這樣不是沒有收行李跟回家整頓的時間嗎
也不尊重勞動者(運動員)的意願 沒問人家要幾天收拾行李 搬家賣房子什麼的
雖然說職業球員薪水很高啦 可是把賣房子 搬家這種事委託經紀人或公司
也是一筆花費呀!
像這樣片面告知勞動者更改工作地點和罔顧通勤正義的作法
484不符合勞權啊?
國外工作環境比較彈性還沒人說話 在台灣會被譙嗎?
誠心發問 勿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