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賴清德這兩天宴請立委溝通,還舌戰有意見的立委,
立委林淑芬質疑,勞工加班再加上通勤超過2小時,輪班間隔就低於8小時,
賴揆反駁舉例不對,多數人上下班,30、40分鐘就算遠,而且通勤時間不是上班
我猜這司機沒有住在通勤30分內的地方
沒有聽賴神的話
算極端特例 謝謝指教
※ 引述《KDSKY (貓茶)》之銘言:
: 這還是兩班間隔10小時的狀況,有些人可能
: 真的以為兩班間隔幾小時就睡幾小時,是都不
: 用計算通勤時間、吃飯、換洗的時間逆?這還
: 是已經不算與家人相處、娛樂休閒的時間了,
: 11小時的間隔我都覺得太短了,至於八小時
: 的間隔真的不知道是誰想出來的…人又不是機
: 器時間到了關機就算休息,還是換個電池,加
: 滿油就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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