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醉女跳上男友人車 被載去旅館結果…
3.完整新聞內文:
台北市一名30多歲林姓男子今年2月和友人一起到KTV飲酒歡唱後,準備搭計程車離去,另
名喝醉的女性友人卻跳上車,執意要跟他離開。2人因喝得爛醉而到旅館休息,不料事隔1
個多月,林男竟挨告性侵。台北地檢署查出當天女子回家後曾和林男玩視訊,此外沒有其
他證據可證明她遭到性侵,今將林男不起訴。
這名20多歲的女子指控,今年2月間她和一群朋友到台北市一家酒吧飲酒,半夜時眾人又
轉往KTV續攤直到天亮。她原本想請一名男性友人送她回家,卻被拒絕,但她喝得很醉,
只記得醒來後坐在計程車上,後來又醒來時,人已和林姓男子(30多歲)在旅館房間,而
且自己衣衫不整,因此控告林男性侵。
不過林男喊冤,辯稱當時他正要搭車離去時,女子卻跳上車說要跟他走,由於2人都喝得
很醉,才轉往旅館休息,並沒有性侵對方,且離開旅館時,他招來2輛計程車,女子還堅
持共乘一輛,要他先送她回家。
女子宣稱離開旅館共乘一輛計程車,是為了在車上質問林男為什麼要欺負她,但計程車司
機證稱,當時2人在車上聊天,並沒有爭吵,他雖然聽不懂2人在聊什麼,不過男方語氣感
覺有些後悔,女方則有提到「出來玩就是這樣呀」之類的話。
檢方認為,女子後來回家還有和林男玩視訊,如果真被性侵,這行為實在不符常理。女子
雖然有將自己當天穿的胸罩交由警方採證,但採不到相關跡證,因此認定林男罪證不足,
今將他不起訴。(游仁汶、吳珮如/台北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71208/1255931/
5.備註:
男孩子要懂得保護自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