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藍委提案修法:徵人廣告月薪4萬以下 禁寫「面議」
3.完整新聞內文:
藍委林為洲日前提出《就業服務法》修正草案,要求雇主招募或僱用員工時,若工資為4
萬元以下,須公告或通知求職者最低薪資,以杜絕薪資面議資訊不對稱之情形發生。林為
洲表示,觀察各大求職網站及報紙求職廣告,雇主往往在薪資部分寫「面議」,可推斷這
是隱藏低薪的方式,而社會新鮮人通常沒有類似的議談經驗,為求得工作,往往被迫遷就
同意,損害權益甚鉅,因此才擬定此法。
林為洲的修法也擬定罰則,若薪資不滿4萬而沒公告者,將可處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
鍰。對此,綠委江永昌說,願意公布薪資基礎是好事,呼籲企業主共同努力。(曾盈瑜/
台北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71208/1255849/
5.備註:
對求職者很友善的提案,給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