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來源:蘋果
新聞標題:長谷旅行社倒閉500旅客受影響 觀光局勒令停業
新聞內容:
位在高雄的長谷旅行社歇業,20團約500人遭收取訂金卻未出團被丟包,旅客訂金500萬元
索討無門。觀光局表示,長谷旅行社未能正常營運有損旅客權益,依法勒令停業,觀光局
及旅行業品保協會正協助後續處理。
觀光局表示,經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通知,該會會員長谷旅行社(含2間分公司
)疑因經營不善無法繼續營業,該局隨即於今天會同該會前往調查,查得該旅行社主要是
經營出國旅遊、陸客來台旅遊、代訂機票、代訂房等業務,因財務周轉困難,確已無力正
常營運,為避免該公司繼續承攬接待旅遊業務,而有損害旅客權益,依照《消費者保護法
》第36條及第38條規定,勒令該旅行社自即日起停止經營旅行業務。
據觀光局瞭解,長谷旅行社截至今日已收取訂金未出團旅客約20餘團500餘人,初步估計
金額介於4百至5百萬元間,經查該旅行社已向富邦產物保險公司投保4200萬元履約保證保
險,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即日公告出會,正辦理受理旅客登記事宜,旅客可於1
個月內向該會(電話:02-25995088)申訴登記債權,由該會代為協助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
,其保險理賠不足部分由該會代償,另旅客倘以信用卡刷卡付費,得向發卡銀行申請爭議
款處理,觀光局已囑請該會協助處理旅客申訴事宜。
觀光局表示,按《消費者保護法》第36條及第38條規定:「直轄市或縣 (市) 政府對於企
業經營者提供之商品或服務,經第33條之調查,認為確有損害消費者生命、身體、健康或
財產,或確有損害之虞者,應命其限期改善、回收或銷燬,必要時並得命企業經營者立即
停止該商品之設計、生產、製造、加工、輸入、經銷或服務之提供,或採取其他必要措施
。」、「中央主管機關認為必要時,亦得為前5條規定之措施。」交通部觀光局已啟動旅
遊旺季交易安全查核機制,主動針對主要經營出國及接待來臺旅遊之旅行社加強查核,以
維護旅遊交易秩序及旅遊消費者權益。
長谷旅行社員工表示,負責人上月個過世了,公司有3個股東,包括老闆的兒子、前妻和
現任妻子,周一時股東還說會繼續營運,前天周三就宣布公司倒閉,營業到今天,員工薪
水只發半薪,沒給資遣費,50多名員工受到影響,股東就是一致口徑說沒錢,旅客約有20
團、500人受到影響,主要是日本線為主,從下周出團到明年3月或4月出團的都有,現在
公司就是擺爛,把旅客丟給品保處理,他們今天到公司一早做到現在,沒有錢領,但還是
要幫客人把事情處理好,能通知多少算多少,員工只能幫忙收拾爛攤子。(李姿慧/台北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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