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控管網路經濟 政府訂原則

作者: qqmaybenot (qq)   2017-12-08 21:32:12
控管網路經濟 政府訂原則
2017-12-08 03:41經濟日報 記者潘姿羽/台北報導
網路經濟盛行,為了避免影響市場公平競爭,國發會提出「行政院所屬各機關因應平台經
濟發展法規調適參考原則」草案,確立「平台介入愈深、責任愈重」及「獲得收入即應繳
稅」的兩項共識。
國發會認為,愈來愈多商業模式將原本實體提供的商品或服務,轉為透過網路平台,媒合
需求者與供應者,也就是說,在網路經濟的蓬勃發展之下,「平台經濟」儼然成為新興商
業模式。
平台經濟是指由網路平台、服務提供者與服務接受者三方為主體的經濟型態,網站、App
等都屬於平台的範疇;以Airbnb為例,Airbnb提供平台、將空屋放上平台出租便是服務提
供者,上Airbnb挑選喜愛的房型並預定為服務接受者。
過去平台經濟,以及平台經濟中的共享經濟,常因法規適用灰色地帶,引起爭議,國發會
因此研擬一套各部會都適用的指導原則,未來遇到不同商業型態時,依此處理、調適法規
,預計12月底前送行政院。草案的二大精神是「平台介入愈深、責任愈重」以及「獲得收
入即應繳稅」。
【記者潘姿羽/台北報導】平台經濟指導原則草案出爐,條文明訂未來行政機關遇到新興
平台經濟,應秉持「解除不必要管制」的精神,並建議檢討修正稅捐、保險以及新興型態
的勞工規定相關規範。
為避免新的商業型態影響市場競爭,指導原則規定,若該市場訂有准入條件,如取得執照
、經主管機關核准或許可等,服務提供者仍須遵守現有法規規定,才算是合法執業。國發
會研擬時,考量平台經濟涉及各種新型態的商業模式,很可能是傳統保險商品沒考量到的
範圍,容易讓保險機制難以落實。
https://udn.com/news/story/7238/2863088?from=udn-catelistnews_ch2
作者: yymeow (ㄚㄚ喵)   2017-12-08 21:35:00
又來了,甚麼准入條件。別人都在創新,就台灣是我說可以你才能做最好開bbs也要發照啦,沒有照的都關一關 XD
作者: gowaa (囧mmmmmmmmmmmz)   2017-12-08 21:36:00
管一堆 然後奴役一堆XD 最後大家賺小利XD跟第四台電視一樣啦 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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