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勞動部:勞工本身有最終決定權

作者: kabor   2017-12-09 12:32:13
勞工最後決定權是決定吞下去或是離職的兩種權利?
有些看不懂
不知道民進黨蠢吱如何解
快出來教授什麼是最終決定權XD
※ 引述《chiafann (NAZZZ)》之銘言:
: 自由時報〔記者李雅雯、項程鎮/台北報導〕
: 勞基法修正草案初審通過,經濟民主連合召集人賴中強指出,行政院版草案利用勞資會

: 司法院:釋憲應循3途徑
: 對此,司法院大法官書記處長王碧芳表示,根據規定,類似本案情形,要向普通法院提

: 王碧芳指出,大法官會議收到釋憲案後,會指派三位大法官組成三人小組,共同審查是

: 勞動部:勞資會議是溝通平台
: 勞動部則表示,勞基法修正草案允許例外,除了勞資會議,還有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 http://m.ltn.com.tw/news/focus/paper/1158675
作者: machiusheng (Mike Ma)   2017-12-09 13:07:00
幹話聯盟 上人 表姐 吃芋頭 表妹……
作者: firebm (..F.I.R.E.. BM)   2017-12-09 12:53:00
還啥最終決定權?~又不是能決定遣散費領一領就離職?~
作者: a100893asdf (風姿花傳)   2017-12-09 12:50:00
蔣幹話
作者: rs2016   2017-12-09 12:41:00
最終就是離職阿
作者: b2202761 (嵐水滴)   2017-12-09 12:39:00
能解決這問題全世界都跑來學習了
作者: huikmn (不在)   2017-12-09 12:39:00
資畜黨每日幹話(1/1)
作者: b2202761 (嵐水滴)   2017-12-09 12:37:00
想要資方認錯+跟原來一樣相親相好 不可能拉獎金升值家薪沒你的份,一出錯偷懶懲處決定權也在資方
作者: coyoteY (マジジョテッペン)   2017-12-09 12:36:00
對啊,平常沒事,帶外人進公司,一但有事,就GG
作者: b2202761 (嵐水滴)   2017-12-09 12:33:00
不離職又如何?合法搞人方式太多你能保證你在工作上100%符合規定嗎? 1秒都沒偷懶?明的不行就搞暗的,世界上每個國家都一樣 勞方就是矮一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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