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權利義務應對等 柯P主張投票年齡下修到18歲
3.完整新聞內文:
立法院近日開始處理《公民投票法》修正案,其中公民投票權是否由20歲下修到18歲,各
方意見不一。台北市長柯文哲今天表態,他主張《公民投票法》投票年齡下修到18歲,因
為18歲以上的人犯罪都是用《刑法》處理,而不是《青少年兒童法》,基於權利義務對等
原則下,他希望能下修。
柯上午出席台北市立大學106年度校慶暨北體50周年慶祝活動後受訪表示,投票年齡下修
到18歲是全世界的潮流,他比較驚訝的是,台灣過去有針對20歲以上民眾做過民調,結果
贊成下修竟然沒有過半,這結果讓他滿驚訝的,他不解什麼原因,也許是那些有投票權的
人,都不想讓沒有投票權的人可以投票還是怎樣?
但柯強調,目前整個世界潮流投票年齡都已經下修到18歲,此外就實務面來講,國民大於
18歲以上民眾如果犯罪,就已經用《刑法》來伺候他了,基於權利義務的對等,如果問他
的話,「我是主張投票年齡下修到18歲」。(陳思豪/台北報導)
https://imgur.com/a/4SpZD
台北市長柯文哲(中)出席出席台北市立大學106年度校慶暨北體50周年慶祝活動,與王
建民(右)同台。林啟弘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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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左三)與王建民(左二)等切下生日蛋糕。林啟弘攝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ife/realtime/20171209/1256221/
5.備註:
抓到了柯p自肥,叭叭下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