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勞動部:勞工本身有最終決定權

作者: firebm (..F.I.R.E.. BM)   2017-12-09 13:23:36
哈~~
勞(資)動部是說最終決定權
不是啥..最終選擇權
詐看之下好像差不多..實際上卻差之千里
就像啥立委自己選的..也只是有個投票權..並無決定權
不然選民能決定法案是否通過哩?~
更何況立委又不是全國選民選的..還只是個區域選來的立委
想罷免也要該區域罷免
※ 引述《mrforget (財去人安樂)》之銘言:
: 勞工本來就有最終選擇權阿。
: 1.勞工能選擇離職換工作啊。
: 2.勞工能選擇罷免民進黨跟國民黨立委阿。
: 工作是勞工自己挑的,立委也是勞工自己選的不是嗎。
: 像今天 勞團北上抗議,也沒幾隻小貓出現。
: 擺明根本一群9.2為反而反,不爽去罷免阿,去抗議阿。
: ※ 引述《chiafann (NAZZZ)》之銘言:
: : 自由時報〔記者李雅雯、項程鎮/台北報導〕
: : 勞基法修正草案初審通過,經濟民主連合召集人賴中強指出,行政院版草案利用勞資會議允許例外,勞資會議決議就能推翻最低勞動條件標準,應屬違憲,若強行修法通過,將結合適當個案提起訴訟,聲請大法官釋憲。
: : 司法院:釋憲應循3途徑
: : 對此,司法院大法官書記處長王碧芳表示,根據規定,類似本案情形,要向普通法院提告,且走完訴訟程序,也就是提起訴訟敗訴確定後,才能聲請釋憲;另外,若法院法官審理本案時,認為有違憲疑義,也可停止審判聲請釋憲;還有一種情形,不需提起訴訟,只要能獲得三分之一立委支持共同聲請釋憲也行。
: : 王碧芳指出,大法官會議收到釋憲案後,會指派三位大法官組成三人小組,共同審查是否成案,再提交全體大法官審查並決議是否受理。一位資深法官指出,本案能否聲請釋憲成功,要看勞團所提的釋憲理由是否能讓大法官接受,目前訴訟程序還沒開始進行,很難判斷大法官是否會受理。
: : 勞動部:勞資會議是溝通平台
: : 勞動部則表示,勞基法修正草案允許例外,除了勞資會議,還有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勞動部把關,且勞工本身仍有最終決定權;勞資會議是個溝通平台,有其功能和目的,有些企業員工未能或是不想組工會,勞資會議就是另種形式的溝通管道。
: : http://m.ltn.com.tw/news/focus/paper/1158675
作者: peterqoo   2017-12-09 13:49:00
以為跟公務員一樣,就算摸魚吃丙,也無傷大雅
作者: angellll (長尾巴的天使)   2017-12-09 13:30:00
翻譯:不爽不要幹
作者: pokyhoyo (POPO)   2017-12-09 13:30:00
自動離職沒遣散費吧 不爽就回家吃自己其實廢掉勞基法 全面開放外勞 完全交給市場競爭決定就好
作者: tatsuo25103 (寒冰記憶)   2017-12-09 13:34:00
有些大醫院的主治醫師底薪確實是22k然後靠業績撐到300K,你覺得他平常會怎麼看診
作者: wawi2 (@@)   2017-12-09 13:30:00
但是被fire不是自己能決定的
作者: ilw4e (可以吃嗎?)   2017-12-09 13:30:00
最終決定權(x) 不爽不要做(o)
作者: ipadmini6 (重新定義iPad)   2017-12-09 13:27:00
人民給立委絕大的權力,卻沒有能力制衡
作者: LightWorker (六藝君子)   2017-12-09 13:29:00
不爽不要投,不爽不要做
作者: machiusheng (Mike Ma)   2017-12-09 13:27:00
不想作功德 就自己滾
作者: WTF1111 (BBS少看為妙)   2017-12-09 13:24:00
翻譯:不爽不要做
作者: Leesanity (無畏)   2017-12-09 13:25:00
翻譯:你自己辭職
作者: lowgflejd (lowgflejd)   2017-12-09 13:25:00
不爽不要幹 這不就有決定權了
作者: silverstris (矛盾的兩邊)   2017-12-09 13:26:00
為什麼主治醫生都不怕醫院開22k,勞工這麼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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