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來源:自由
日警禁女被告穿胸罩 稱「可能用於自殘」
日前日本大阪府警以「胸罩可能用於自殘行為」為由,拒絕一位女性被告於出庭時穿著胸
罩,大阪律師協會稱此行為是「侵害人權」。
據《朝日新聞》報導,大阪律師協會向大阪府警方提交一封正式投訴信,指出大阪府警方
禁止一位40多歲的女被告人出庭時穿戴胸罩,並批評此行為「侵犯人權」。信中稱該女的
尊嚴「受到警方侵犯」,也要求警方應更公平對待這位女性被告。
據律師協會透露,這名女性被告羈押於府警拘留所內,平常被禁止穿胸罩。該女在7月份
首次出庭時,曾要求穿胸罩,但遭警方拒絕。被告律師表示:「請想像一下,一個女人被
告知,她必須不穿胸罩出現在人們面前的心情」。
大阪府警週三(6)受《朝日新聞》訪問時說明,由於「胸罩有用於自殘行為等的危險」
,原則上拘留所內不允許穿胸罩,但「若出庭時提出要求的話,就會允許」,另表示警方
「未掌握被告提出(穿戴胸罩)的要求。今後會針對律師協會的訴求加以檢討」。
據日本國家警察廳制定的地方警察部門原則,女性被告可要求上法庭時穿著胸罩,但該機
構承認,不清楚地方警察如何施行此原則。大阪看守所則與警方的拘留設施不同,婦女在
看守所內可穿運動胸罩。
http://news.ltn.com.tw/news/world/breakingnews/2278127
備註: 又有新企劃可以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