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
勞資會議怎麼開...政府有SOP
勞資會議重要性與日俱增,但不少公司都有同樣的疑問:勞資會議要怎麼開?為此,勞動
部製作勞資會議如何成立、選派代表、以及如何召開的流程圖,供勞資雙方參考。勞動部
強調,勞方代表不得為公司一級業務行政主管。
勞動部表示,所有公司應選派勞資雙方代表各二至15人,成立勞資會議;若是100人以上
公司,勞資雙方代表人數更不得少於五人。而若是僅有三名以下員工的公司,勞雇雙方為
勞資會議的當然代表。
而且,資方不可以指派勞工代表,勞工代表必須選舉產生,勞方代表不得為公司一級業務
行政主管。而勞資會議代表任期為四年,名冊須向當地主管機關報備。
勞動部強調,勞方代表出席勞資會議,雇主要給公假,而且不得對勞方代表因執行職權而
有解僱、調職、減薪及其他不利之對待。雇主不得偽造會議紀錄等。
勞資會議的勞方代表之產生,須由工會或公司辦理勞工代表選舉。在任期屆滿90日前,應
通知工會辦理勞方代表選舉,並須公告選舉日期及時間;而資方可指派熟悉業務及勞工情
形之員工,擔任資方代表。
勞資會議應每三個月召開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勞資雙方代表過半數出席才能成會
,例如勞資各有十名代表,一定各自出席六人以上才能成會;勞資協商可採共識決,或是
經四分之三多數決同意。
勞動部勞動關係司長王厚偉表示,不論公司有無工會,公司都應召開勞資會議。因為在勞
資會議上,勞資雙方可以談很多事情,包括是否適用勞基法彈性、員工福利、生產流程改
善等。
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5648/2865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