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hon (小紅)》之銘言:
: 二十一年前台中市一名5歲女童 被一個叫作謝振茂的垃圾竹竿戳入下體性侵
: 竹竿長達90公分而且是削尖的竹竿
: 過程中長達180公分的小腸和子宮被拖出體外壞死
: 法院認定警方蒐證 指證程序犯了錯 謝振茂在2010年被最高法院判決無罪確定
: 這就是台灣
噓 s2678132: 現宰取得的跡證根本就完全不同血型 ZZ12/10 01:28
→ s2678132: http://www.rclaw.com.tw/post-270-561312/10 01:29
→ s2678132: 你怎麼故意不提被告測謊通過?12/10 01:29
→ s2678132: 沒有任何有利證據+測謊通過還不夠是吧?12/10 01:30
噓 asdasd4522: 以前的警察就靠直覺辦案,其他國家也有類似的冤案,真12/10 01:33
→ asdasd4522: 的都大同小異,不是嚴刑逼供就是偽造證據之類的,我 12/10 01:33
→ asdasd4522: 的直覺告訴我是你犯人就是犯人下去辦的 12/10 01:33
當初江國慶案的犯案手法也類似 後來查到當時在同地服役的許榮洲有重嫌
而且還有掌紋跟自白等證據
最後卻因為法官認定"有掌紋頂多證明他到過廁所 無法證明有殺害小女孩"而無罪
殘殺女童 許榮洲殺雞手法犯2案
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463983
江國慶冤死/許榮洲性侵女童案 無罪定讞
https://goo.gl/9EBekg
只不過雖然判無罪 這個主要是因為證據不足
指向許榮洲的證據很多 但無直接證據
這起案件我認為就真的是找到了真兇 但證據不足無法判他有罪
當然最主要還是要歸功當年負責指揮刑求辦案的陳肇敏
跟只負責要人抓人不負責幫人伸冤的陳水扁亂搞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