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這個,整個火都上來了
之前我很常檢舉,一個月起碼有個20件
一天至少1件檢舉,最多5件
但問題後來覺得自己上班還要開網頁太累了
看到這個,我決定重新回到我的老本行
不管是,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違規停車,紅燈停在機車等候區的,全部都檢舉
我花上我每天的時間,我也不管警察會不會開單變多,既然警察在違規這件事上不能主動取締
那就我來~
對了,想要嗆我,檢舉是不是自己也違規使用手機的
我告訴你,現在機車裝前後行車記錄器的一堆人,想要嗆人?不如自己皮繃緊一點,別違規
看來年後要換一個畫質高一點的行車紀錄器了
(真他媽的爆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