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agso (白菜一斤多少錢?)》之銘言:
: 其實檢舉達人制度真的是有問題的
: 因為檢舉達人憑甚麼可以檢舉違規?
: 他不但沒有公權力 也不是行政助手
: 這樣就可以提供資料讓不在場的警察開單告發?
檢舉人確實沒有公權力 也不是行政助手
但檢舉是行政程序法中的人民陳情的一種
包括檢舉違章建築 屏東老農檢舉餿水油
如果人民連這都無權 那國家就完蛋了
: 有問題的不只是程序跟法規
: 連行政罰的手段都有問題
: 交通罰鍰的目的是讓民眾不要違規 所以在公家照相機前 都一定要有警告告示
: 但是檢舉達人反而不用? 這個不是本末倒置了嗎
公務員是領薪水的 可以要求他的手段態度
檢舉人跟違規人都是人民 如何要求其中一方的手段態度要溫和?
: 更何況檢舉達人剪接的照片沒有前因後果
: 也不清楚為何違規
就是交個3 5 百塊而已 你我他媽有什麼天大的前因後果去hate板寫啊
: 證據真的不足以開單的多的事
證據足的被吃掉才多
: 當初柯文哲要設立攝影機舉發違停代替員警舉發
: 不就一堆人說明這是違憲的 不能硬幹嗎?
: 那這樣一來 柯P 那時想用監視器錄下違規停車 再交由警察開單
: 其實一點錯都沒有吧?
目前路口監視器的法律依據是警察職權行使法第10條
就是只能用於維護治安
柯P 想用監視器抓違停 有幾個條件要克服 但都不是法律問題
1.魔戒
那時他剛當選 他也說想拆違建 想告死趙藤雄
現在他什麼都不想了 他只懷念他的垃圾局長邱豐光
2.不能使用現有路口監視器 必須額外安裝
3.目前政府只有測速 /越線 /闖紅燈照相機在開罰單
他要有勇氣裝全國首創的抓違停照相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