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拒檢舉魔人! 2天5千人連署「勸導取代開

作者: hjgx (純真打不贏奸巧)   2017-12-10 22:56:33
※ 引述《tagso (白菜一斤多少錢?)》之銘言:
: 其實檢舉達人制度真的是有問題的
: 因為檢舉達人憑甚麼可以檢舉違規?
: 他不但沒有公權力 也不是行政助手
: 這樣就可以提供資料讓不在場的警察開單告發?
檢舉人確實沒有公權力 也不是行政助手
但檢舉是行政程序法中的人民陳情的一種
包括檢舉違章建築 屏東老農檢舉餿水油
如果人民連這都無權 那國家就完蛋了
: 有問題的不只是程序跟法規
: 連行政罰的手段都有問題
: 交通罰鍰的目的是讓民眾不要違規 所以在公家照相機前 都一定要有警告告示
: 但是檢舉達人反而不用? 這個不是本末倒置了嗎
公務員是領薪水的 可以要求他的手段態度
檢舉人跟違規人都是人民 如何要求其中一方的手段態度要溫和?
: 更何況檢舉達人剪接的照片沒有前因後果
: 也不清楚為何違規
就是交個3 5 百塊而已 你我他媽有什麼天大的前因後果去hate板寫啊
: 證據真的不足以開單的多的事
證據足的被吃掉才多
: 當初柯文哲要設立攝影機舉發違停代替員警舉發
: 不就一堆人說明這是違憲的 不能硬幹嗎?
: 那這樣一來 柯P 那時想用監視器錄下違規停車 再交由警察開單
: 其實一點錯都沒有吧?
目前路口監視器的法律依據是警察職權行使法第10條
就是只能用於維護治安
柯P 想用監視器抓違停 有幾個條件要克服 但都不是法律問題
1.魔戒
那時他剛當選 他也說想拆違建 想告死趙藤雄
現在他什麼都不想了 他只懷念他的垃圾局長邱豐光
2.不能使用現有路口監視器 必須額外安裝
3.目前政府只有測速 /越線 /闖紅燈照相機在開罰單
他要有勇氣裝全國首創的抓違停照相機
作者: chun821543   2017-12-10 22:57:00
ocean5566<無卦>
作者: dsa3717 (FishCA)   2017-12-10 23:02:00
檢舉陳情會有再查證的行動 餿水油跟違建都會再認定吧或者檢舉烏賊車會叫車主去進行檢測 驗過就沒事然而一部分檢舉的認定只有在特定的影像紀錄上
作者: scottshai (謝番薯)   2017-12-10 23:39:00
關於用監視器抓違停,其實是與監視器架設目的之外利用如果當時架設監視器的法條中有名列用途之一是抓違停,那這樣是沒問題的,類似的議題可以參考今年5月1日柯市長與唐鳳座談內容。當天柯市長有提到本來想用 eTag 做北市府高架橋的車流分析,但也是沒列在 eTag 合約內,屬「目的外之利用」 https://goo.gl/vtRjYr 1:0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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