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agso (白菜一斤多少錢?)》之銘言:
: 其實檢舉達人制度真的是有問題的
: 因為檢舉達人憑甚麼可以檢舉違規?
: 他不但沒有公權力 也不是行政助手
: 這樣就可以提供資料讓不在場的警察開單告發?
: 有問題的不只是程序跟法規
: 連行政罰的手段都有問題
: 交通罰鍰的目的是讓民眾不要違規 所以在公家照相機前 都一定要有警告告示
: 但是檢舉達人反而不用? 這個不是本末倒置了嗎
: 更何況檢舉達人剪接的照片沒有前因後果
: 也不清楚為何違規
: 證據真的不足以開單的多的事
: 所以我個人認為 這個制度根本違法 甚至違憲
你質疑『檢舉達人憑甚麼可以檢舉違規』???
我還想問你『停管處的交通稽查是不是雙重標準』勒!!!!!!!
只會針對機車違停跟貨車違停開單
汽車違停跟計程車違停都沒種去開單
建議在執行檢舉達人制度之前
先把『停管處的交通稽查』全部砍掉再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