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大客車乘客未繫安全帶罰款太高?立委要求罰300元即可
3.完整新聞內文:
鑑於蝶戀花遊覽車事故、阿羅哈事故,交通部擬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強制營
業大客車後座乘客要繫安全帶,違反規定的乘客,在一般道路處罰2000元,在高速公路處
罰3000元至6000元。立委李昆澤上午質詢時表示,營業大客車後座繫安全帶取締困難,應
將客運業者是否有確實監督乘客繫安全帶,納入客運評鑑標準。立委鄭運鵬則認為,罰款
太高,應比照行人違規罰300元即可。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天審議《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立委李昆澤表示,目前
該條例第31條規定,只有小客車後座乘客要繫安全帶,其他車種如大客車等,只有駕駛及
前座乘客要繫安全帶,現要修正的是大客車乘客全數也要繫安全帶,但據他了解,2012年
起實施的小客車後座繫安全帶措施迄今,因取締不易,至目前為止警方尚未有取締件數。
李昆澤說,現要修法要求大客車後座也要繫安全帶,目前駕駛及服務人員是勸告乘客要繫
安全帶,如宜蘭首都客運駕駛確定乘客都繫安全帶後才會開車,做得不錯,交通部將此納
入大客車評鑑外,有的大客車安全帶老舊,頻頻卡住、過緊或過鬆、髒污,交通部在要求
乘客使用安全帶,除了法規強制訂定外,使用安全帶的舒適感也很重要,要求將安全帶使
用舒適度、方便程度也納入客運評鑑標準。
立委鄭運鵬說,該修法草案對營業大客車乘客未繫安全帶的處罰罰款太高,在一般道路處
罰2000元,在高速公路處罰3000元至6000元,未繫安全帶不是公共危險行為,是不尊重自
己生命,建議罰則比照行人違規懲處300元即可。
警政署官員說,因小客車車窗貼了隔熱紙,以致取締不易。公路總局長陳彥伯說,委員提
案很好。交通部路政司長陳文瑞說,修法不是以處罰為目的,每次修法,都希望維護交通
安全,也會透過教育等方式宣導,修法只是透過罰責來降低危險行為。(戴安瑋/台北報
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71211/1257223/
5.備註:
罰三百不如不要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