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違建愈拆愈多!洪慈庸提案拆除費屋主自付

作者: djviva (時鼠無奈)   2017-12-11 14:56:50
洪慈庸立委的意見很好, 但依然屬於不可行, 實際上沒用處的法案
雙北幾十萬件違建
通知要拆除, 時間到了屋主沒拆, 換政府主動去拆
事後把帳單寄給屋主
1. 流程依舊曠日廢時, 每年能成功執行的多不了幾件
對於幾十萬件違建來說一樣起不了效果
2. 主動拆除時一定會遇到抗爭, 遇到民代關說阻撓
3. 收到帳單後多數屋主肯定會進行行政訴訟, 看是否能減少or免去部分費用
按照洪委員的方式, 事情不太有改變, 但更浪費公家機關的行政資源
當然啦, 民代們(黑心的)或許有更多能收紅包去關說的機會
所以建議改成以下, 依照因勢利導原則
1. 每年/每半年由市政府公告這年度/這半年度要拆除的房屋
2. 公告時間到未拆除 -> 拆除費用全由屋主負擔 + 懲罰性罰款
3. 公告時間內自行拆除 -> 政府負擔一半費用
或許有人會質疑, 違建本來就該屋主自行拆除為什麼要納稅人幫忙負擔??
因為這是考量到實際執行上的困難, 以及城市安全問題
願意乖乖的配合自行拆除, 真的可以省去政府單位許多的人力物力跟時間
也可以讓違建拆除速度增快
※ 引述《fulvioshiao (FULVIO)》之銘言:
: 1.媒體來源:SETN 三立新聞網
: ※ 例如蘋果日報、奇摩新聞
: 2.完整新聞標題:違建愈拆愈多!洪慈庸提案拆除費屋主自付
: ※ 標題沒有寫出來
作者: pierreqq (葉子上的風)   2017-12-11 14:59:00
為什麼你以為拆房子hen貴??新北2000拆一間
作者: milk7763 (甘摳郎)   2017-12-11 15:04:00
那是請8+9重新裝潢吧
作者: cxiop (cxiop)   2017-12-11 15:13:00
採逐月累加罰款,罰到屋主自己拆掉為止。
作者: vvrr (vvrr)   2017-12-11 15:17:00
所以如果建的錢 < 拆的錢/2 就可以賺嗎?建的支出 + 拆的支出 < (拆的報價)/2
作者: attpp (小豬呱呱叫)   2017-12-11 15:19:00
不繳先查封房子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