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大直大彎北段確定分階段開罰 住戶抗議

作者: NotFunny (不好笑啦)   2017-12-11 23:00:24
好像有人不知道,商業區本來就可以變更住宅
是說有多少人知道商業區中商一、商二、商三、特商的差別啊?
如果是特別商業區不能變更的話是要註明不能變更的
但是現在就是建物權狀上沒有註明
然後建商就是在商業區蓋住宅來賣
(建築本身就不符商業大樓的規範,起碼每層樓該要有的公廁都沒有)
如果民眾該知道,那建商跟稅捐機關不是更應該知道
所以如果住戶該罰,那建商跟稅捐機關不是更該罰
然後建商賣了十多年,稅捐機關也同意變更稅率
許多人戶籍設在這邊,市政府也都同意
啊不是說不能住,那之前為什麼都可以,就官商勾結啊
對了,聽說還住了不少大使在這,現在要他們搬喔XD
那算不算打外交部的臉啊
如果說要罰,那也該把之前同意變更住宅的官員也辦一辦
還有建商也罰一罰啊,這樣我倒是沒意見
只對住戶下手真的是很不公道啦
至於那邊都是有錢人?是有啦
不過也有一堆人現在還背了一堆房貸然後住在小坪數的房子裡
那邊並不是全部都跟大家所想的一樣
被大家說成高級住宅區的地方其實是商業區,想到就覺得可笑
至於都發局還想讓大直變商業區,以及旁邊的內湖已經從工業區變商業區
那就是另外一個故事了(話說有人知道內湖原本該是工業區嗎?)
如果有專業人士知道的更清楚歡迎指正,謝謝
※ 引述《ClubT (小喬)》之銘言:
: 說個笑話,大直是商業區。
: 1.媒體來源:apple
: 2.完整新聞標題:大直大彎北段確定分階段開罰 住戶抗議市府失職
: 3.完整新聞內文:https://i.imgur.com/OtU8Bvy.png
: 台北市政府今年宣布將對大直「大彎北段」一帶1678戶商業宅開罰,儘管市長柯文哲曾在
: 總質詢一度脫口「暫緩」,但日前又宣布確定開罰,引發住戶不滿。今北市府舉行「大彎
: 北段不得作住宅使用區域專案」說明會,會場湧入數百名住戶到場並高舉白布條抗議,質
: 疑市府失職,要求停止裁罰。選區議員也到場聲援,砲轟市府用惡法懲處住戶。最後,北
: 市府表示,仍須維護裁罰公平性,將以勸導為主、裁罰為輔。
: 台北市都發局今解釋說明指,大彎北段商業區及娛樂區有違規住宅遭監察院糾正,經查市
: 府歷經多次都市計畫檢討,至去年審議結果仍應掌握原計畫發展該地區為副都心的精神,
: 維持「商業區」、「娛樂區」的土地使用項目,不允許作為住宅使用。為遏止違規住宅使
: 用,將分三階段裁罰,目前對違規者以勸導為主、裁罰為輔;若遇堅持不願配合改善,違
: 規情事重大,於第三階段處30萬罰款及斷水斷電。
: 都發局說,執行作業是先勸導三次,再經行政指導、現勘通知及陳述意見。都發局將藉由
: 行政指導、召開說明會、領勘通知、函所有權人陳述意見等行政措施,勸導所有權人改善
: ,倘建物確實已改善為商業使用,且辦妥商業登記或空置並經權利關係人提出申請改課非
: 住家用稅率,都發局即逕為結案。
: 許多大彎北段住戶發言抗議,痛批市府要住戶辦理變更為商業登記,但住戶依舊住在原地
: ,卻要一直活在被開罰的恐懼中。一名單親媽媽表示,她在民國90多年買的房子,怎麼知
: 道83年的都市計畫為何,怎知房子屬於違規?另一住戶說,市府叫住戶辦理商業登記,竟
: 是教導民眾如何規避法令。有住戶委任律師抨擊稱,要求住戶變更商業登記,這是要公務
: 員背黑鍋嗎?此政策確定以後不會更改?下一任市長確定姓柯嗎?
: 市議員陳義洲說,過去稅捐處向住戶說可登記當住宅使用,登記後卻被都發局當成違規要
: 開罰,這種行為很惡質,他要求專案變更。議員葉林傳也在現場邀請住戶能自行提案,在
: 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時提出修正。議員林亭君說,這是市府行政作業疏失,不可拿小老百姓
: 開刀。陳炳甫則要求市府須對商業宅就地合法。
: 都發局長林洲民回應,都市計畫絕對不是亂來,這是國家共業,在20年前建設局經過十餘
: 次的變更,大彎北段明載是特定專用區不能作為住宅使用。財政局長陳志銘說,該局只能
: 遵守現行法令規定,此話引發現場噓聲。最後,副市長鄧家基表示,市府是依法推動,輔
: 導住戶回歸商業使用,將要求都發局與財政局在未來輔導回歸商業使用,或進行都市計畫
: 變更的過度期,也思考是否有其他的替代措施。(林媛玲/台北報導)
: 4.完整新聞連結: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71211/1257501/
: 5.備註:國家共業要老百姓來承擔,然後賤商一樣繼續爽 科科
作者: avgirl (~單身純情Big肥宅!!!~)   2017-12-11 23:02:00
告訴你喇,用文字敘述不如用flowsheet來表示比較有共鳴~
作者: Anvec (鄉民)   2017-12-11 23:10:00
建築物本身不符商業大樓的規範 是因為建商改完後二次改建蓋講稅率也莫名其妙 就不同單位管的稅捐處還管到都發局嗎 稅捐處還管蓋房子嗎
作者: wondtty (好冷)   2017-12-11 23:18:00
既然是違建, 拆掉不就好了?
作者: sk0181607 (refer)   2017-12-11 23:31:00
公家機關不會管到別單位,也不會有人業務放著到處去瞭解別單位在幹嘛
作者: perlone (無名小卒一個)   2017-12-11 23:33:00
罰 都罰 住戶怕被罰就舉證證明是原來有的 誰改誰罰 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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