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 盧秀燕支持「公投法門檻下修」發言實況。

作者: Nanjian (Sitaina)   2017-12-12 15:33:40
FB卦點說明:貼近年青人!相信年輕人!盧秀燕提案公投法門檻下修至18歲!!
FB連結:https://goo.gl/gkmbV2
FB內容:
我國法令規範國民須年滿二十歲,且未受監護宣告者,方可取得選舉權;惟今日乃一科技
發達之社會,年輕族群取得資訊之便利及快速程度,不可同日而語。加上近年來公民意識
的覺醒,年滿十八歲卻未滿二十歲之年輕人,其對國家關心的程度、對政治的見解與分析
,與年滿二十歲之人相較,事實上有過之而無不及,且若賦予更多的年輕人選舉權,將可
有效提升青年參與公共事務的比例及熱忱,對我國未來的整體發展有所助益!全世界超過
九成的國家,無論其政治、社會及經濟情況如何,年滿十八歲即享有投票權,已為世界趨
勢。為保障我國廣大年輕族群選舉之權益,爰提案修正「公民投票法」第七條部分條文,
將取得選舉權之年齡,由現行之二十歲調降為十八歲,以符合社會期待。
投票正義,十八開始
#18歲 #投票 #18歲可以公投了
#信任18歲年輕人
備註:
https://goo.gl/YaiGy5
支持公民投票權下修為18歲,基於權利義務對等原則!!
柯P:「也許那些有投票權的都不希望別人有投票權」
5樓弟弟18歲不睡~
※ 我相信又要開始罵18歲P孩不能為自己負責投什麼票。
作者: g8330330 (負債700萬)   2017-12-12 15:35:00
很好啊
作者: seeback (當兵是國家大事)   2017-12-12 15:36:00
先修憲啊,公投下修也要不能違憲
作者: lolicone (∥○△○∥)   2017-12-12 15:37:00
兩年前他不是反對嗎
作者: alcloth (呂布)   2017-12-12 15:38:00
18歲兼差 加賴.....這樣嗎?
作者: mytruck (繆斯邊境)   2017-12-12 15:39:00
18歲可以做愛做的...蛤
作者: Nanjian (Sitaina)   2017-12-12 15:42:00
查了一下新聞 盧好像很早就提下修18歲同時DPP鄭麗君也提
作者: yeswater   2017-12-12 15:42:00
在2年前 她一定檔 也是時力死對頭 為了選台中市長 嗯
作者: ynl1234 (ynl)   2017-12-12 15:45:00
樓上去把新聞看清楚吧新聞她很早就提了!這種事又要扯選舉黨工出沒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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