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了台灣社會「一小撮人」的長期努力,今天總算了完成了歷史的偉業
公投法終於補正了
修法前 補正後
提案門檻 千分之5 萬分之1 (降低了50倍難度)
成案門檻 百分之5 百分之1.5 (降低了3倍難度)
公審會 需經審核 不需審核,完全不管
最終通過
修法前:投票人數須超過總選舉人數2分之1、同意票也要超過有效票2分之1
補正後:簡單多數決,只要票數贊成大於反對就可
這是所謂「發給人民武器」,是教育台灣奧客刁民的第一步
現在衝鋒槍都發給你了,對重大政策有意見,你自己不把武器撿起來,那是自己廢
或者說你根本就不是什麼真正的民意,只是一群人自爽的同溫層
如果覺得不是,那就證明給大家看
這個法是你們最討厭的覺青泛進步派民主人士,朝野內外花了多久時間共同努力出來的
為的就是賦權人民,讓人民知道,自己的社會,要由自己負責
而不是自助餐式的什麼都出一張嘴就好,根本就是品行低劣,中二巨嬰
這種話政治人物不敢講,我是很敢講,台灣一堆刁民,給你投票權都有點對不起民主先烈
我是覺得,擁核的鍵盤嘴砲嘴,如果這麼熱愛核能,愛到達到宗教化的程度
請各位馬上開始準備發動公投
現在是2017-12-12,距離明年大選還有一整年,給你一整年搞
綁上大選,投票率絕對熱熱烈烈
大家堂堂正正出來決戰啦,省得每天看一堆輸不起的,無限在小圈圈裡造謠洗版抹黑
辯論一堆早就辯論完畢的事情,無窮迴圈,看了都煩
如果全民公投,那我們所有人都可以接受,沒有意見,核廢料和核風險全民一起承擔啦
這就是民主主義好棒棒,自己的命運自己決定
現在衝鋒槍都發給你了,還是你要自證比安定力量還廢膩?
自己的議題要自己發動,豈有自己的議題叫反對方發動的道理?核能自助餐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