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小嫻、何守正驚爆離婚!5年婚姻劃下句點

作者: Lawleit (大員郭奉孝)   2017-12-12 18:49:50
※ 引述《ordonez (如夫人不如夫人)》之銘言:
: 老實說我不懂鞭何守正是在鞭幾點的。
: 今天何守正跟小嫻在台灣是沒有結婚的。
: 所以,頂多算分手吧。
: 何守正能生,小嫻不能生。
: 阿林背想要生小孩,所以不適合,要分手,
: 這樣也不行?!
: 這年代是怎樣,一定要女生好,女生妙,女生呱呱叫就對了。
: 連找個適合,能生的當老婆,這樣也要被鞭喔?!
什麼叫在台灣沒有結婚啊?
難道結婚還要全世界都結一遍才算?
他們兩個在外國結婚就是夫妻啦
多補充點常識好嗎?
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46條但書去看一下
作者: ufae0009 (不許人間見白頭)   2017-12-12 18:53:00
對他們來說應該也沒差,離婚就是分財產分小孩而已,感覺何應該也沒賺多少錢,小嫻的財產應該比他多很多了。
作者: Sixxlife (Sixx)   2017-12-12 18:55:00
其實 也是要跑個流程啦 不能馬上確定婚姻存在 但也就是法院文書罷了
作者: chong17 (ken)   2017-12-12 18:57:00
正解
作者: jccherng (jc)   2017-12-12 19:01:00
沒登記什麼都不是
作者: koster (斯特隆)   2017-12-12 19:03:00
國外結婚本來就已經有婚姻事實了 剩下的都是發生事情需要證明而已 但你不能因此再跟別人結婚 會犯重婚
作者: gitaxxxx (gita)   2017-12-12 19:03:00
別人家務事,太閒…
作者: Mazda6 (Viva La vida)   2017-12-12 19:09:00
不懂離婚有啥好吵的, 天天吵比較好?
作者: arcdy9527 (arcdy)   2017-12-12 19:09:00
U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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