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ordonez (如夫人不如夫人)》之銘言:
: 老實說我不懂鞭何守正是在鞭幾點的。
: 今天何守正跟小嫻在台灣是沒有結婚的。
: 所以,頂多算分手吧。
: 何守正能生,小嫻不能生。
: 阿林背想要生小孩,所以不適合,要分手,
: 這樣也不行?!
: 這年代是怎樣,一定要女生好,女生妙,女生呱呱叫就對了。
: 連找個適合,能生的當老婆,這樣也要被鞭喔?!
什麼叫在台灣沒有結婚啊?
難道結婚還要全世界都結一遍才算?
他們兩個在外國結婚就是夫妻啦
多補充點常識好嗎?
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46條但書去看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