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賓士酒駕慣犯輾死包商 死者國小兒:應判

作者: bg00004 (絕緣體)   2017-12-12 19:18:50
噓 li118: 讓沒念過書的小鬼教怎麼判決?記者有病膩 12/12 19:12
他就是念的書不多所以不知道 酒駕判死刑是不可能的事情!
所以才有天真的回答
他真要有念書
那他就應該要知道
他未滿18歲
刑法:依刑法第十八條規定,未滿十四歲人之行為不罰,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人
之行為得減輕其刑,滿八十歲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換句話說,十八歲以上、未滿八十
歲之人,應具有完全之責任能力,另外,依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條規定,年滿十六歲以上之
男女,始具有性自主能力。
少年事件處理法:依該法規定,少年者,為十二歲以上,十八歲未滿之人,關於少年之保
護事件及刑事案件,應依該法處理。
所以真的念的書不多
不然他應要知道這些事情的?
怨是有多怨? 恨是有多深?
讓怨恨隨風而去吧
作者: li118 (lithebest)   2016-12-12 19:12:00
讓沒念過書的小鬼教怎麼判決?記者有病膩
作者: zaiter (zaiter)   2017-12-12 19:21:00
可憐 這麼小就沒腦
作者: greensaru   2017-12-12 19:23:00
作者: YJM1106 (YM)   2017-12-12 19:23:00
就是代表,未滿12歲的小孩要是殺死殺父仇人,也只是被家長帶回家管教(放鞭炮慶祝)而已
作者: misu2718 (ID 好威阿)   2017-12-12 19:24:00
從此改名叫鐵雄..立志當法官..
作者: Jameshunter (幻劍)   2017-12-12 19:34:00
給開司(X 這小孩一罐啤酒+一台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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