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 國小女童寫作文 內容竟是「我的變態爸比」
3.完整新聞內文:
1名家住北市的10歲女童,在學校寫作文時,竟然以「我的變態爸比」為題,寫下父親從
她小時候,就以幫她洗澎澎、玩耍時,摸她的屁屁、胸部及尿尿的地方,且她不喜歡爸比
的「變態行為」,老師看到嚇一大跳,連忙通報社會局查訪,女童父親因涉嫌強制猥褻等
罪遭調查,但檢警經安排測謊及傳喚相關證人,沒查到對女童父親不利的事證,予不起訴
。
據了解,這名女童的雙親育有1對姊妹花,原本一家和樂融融,但前年2人因故離婚,離婚
後仍同住但分房,女童有時會與父親一起睡,直到離婚後1年,大約在今年2月間,男子搬
離家庭。
但今年2月間,女童在學校上作文課時,老師要求小朋友自己出題寫下心情記事,女童竟
然以「我的變態爸比」為題,童言童語寫下父親從她在讀幼稚園開始,利用幫她洗澎澎及
玩耍的時候,摸她胸部、屁屁及尿尿的地方,還說爸比的行為好變態。老師發現事態嚴重
,通報社工,檢警介入調查。
檢方為釐清案情,傳喚女童的母親到案說明,她表示,丈夫在女兒小時候會陪她玩,把孩
子壓在床上搔癢,還會幫小孩洗澡。等到離婚後,前夫仍與她一起住居,女兒還會找爸爸
睡,但睡了2、3天後就不願意,當時她問女兒為什麼,女兒告訴他「爸爸會摸我屁屁及肚
子」。
女童的姊姊也證稱,「 爸爸平常會搔我們癢,我也有被碰到屁股及胸部,但爸爸從小就
很喜歡跟妹妹玩,妹妹有跟爸爸說不舒服」。女童的老師到庭作證時,則是引述她所見到
女童所寫父親對她的變態行為。
對於被控猥褻女兒,男子完全否認犯行,供稱孩子小時候會幫忙洗澡,但全程都用沐浴巾
,不會用手去摸,更不會刻意利用陪小孩子玩耍的機會碰觸私密處。男子並同意接受測謊
,經刑事局以「熟悉測試法」、「區域比對法」進行測謊,對於「你有沒有摸她胸部?」
等問題,男子全都回答沒有,鑑定結果全都沒有不實反應。
北檢認為,依照證人證詞,男子與女兒在玩耍過程中,碰到女兒胸部及屁股,並非刻意強
制猥褻,至於女童老師陳述的內容,也僅是轉述女童作文,並非親身所見,因此認定涉案
事證不足,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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