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說我毀壞女權喔 剛在某板看到想辭職的文章
理由是麥當勞知道當時應徵的是男生 所以把粗重的都給男生做
雖然 生理構造上 男生的肌力 確實比女生大很多 大部分至少多到30%以上
女權常靠杯同工不同酬 可是 萬一是同酬不同工
例如我看到的某篇文 麥當勞因為知道來的是男生 所以事前告知
鋪貨等粗重工作 都是給男生做 變成領一樣薪水的女生不用做粗重工作
但是 領的時薪都一樣 這算不算一種變相的歧視?
有沒有鍵盤女權學家或是性別社會學學生 可以和我解釋這種情況呢?
這算是對男人先天有部分優勢所以得多做點工作的 變相歧視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