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反同婚團體鳴槍 發起「婚姻定義」公投併2

作者: syearth (sysearth)   2017-12-13 14:30:16
反同婚團體鳴槍 發起「婚姻定義」公投併2018大選
https://udn.com/news/story/11690/2872039
公投門檻大幅降低,下一代幸福聯盟家長代表曾獻瑩表示,「婚姻家庭、全民公投」原本
就是反同婚團體的主張,因此他們樂見公投法下修門檻,好讓全民決定這個立法院無法處
理的問題。曾獻瑩並說,聯盟將發起「婚姻定義」公投,希望能合併明年底地方選舉,一
併公投。
曾獻瑩說,在立法院三讀修正通過公投法後,公投門檻降低,人民意志有比較好的平台可
以表達,聯盟非常樂見,因此聯盟要在這個平台,讓人民對婚姻定義做充分表達,所以將
發起「婚姻定義」公投。
曾獻瑩說,大家形容同婚議題是二列火車對撞,且代議政治不能解決,少數委員就能主導
議案,如果這個問題繼續放在立院,只會讓少數政治人物收割選票,操作族群對立,不如
藉由這次公投法的修正,讓全民來決定。
曾獻瑩並說,由於公投法剛剛完成修正,先撇開電子連署系統等相關辦法的建立不談,六
個月的連署期間,結束大概是明年上半年,如果連署成功,公投大約就是在下半年舉行,
年底剛好有地方選舉,結合一起辦,可以節省許多經費。
至於之前大法官解釋,民法限制同婚違憲。曾獻瑩認為,這與「婚姻定義」公投並不衝突
,因為大法官解釋也同時表示,相關法律修正或制定,屬於立法形成範圍,因此「婚姻定
義」公投只是讓全民就立法形成的空間,做立法原則決定,這樣才能去討論如何保障同性
戀者的權益問題。
曾獻瑩也說,依據目前諸多民調顯示,仍有過半的民眾反對同婚,如果以六成投票率來計
算,應該有機會突破479萬公投有效門檻。不過曾獻瑩也說,由於這次公投法修正,將18
歲至20歲這個年齡層納入,這個年齡層還需要多做溝通。
作者: sonyabear (忍魯腹重)   2017-12-13 14:31:00
生病了總是需要伴侶,嘻嘻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劍巔)   2017-12-13 14:31:00
誰理你
作者: butywater (向前、向前、向前)   2017-12-13 14:31:00
一夫多妻也納入選項啊!不要只放十字教的
作者: terriena   2017-12-13 14:32:00
浪費錢
作者: YEHjH (收心操)   2017-12-13 14:32:00
無腦言論
作者: a8521abcd (Cage)   2017-12-13 14:34:00
會違憲啦
作者: QBey (Q貝)   2017-12-13 14:35:00
降低門檻就是大家來玩公投
作者: lolic (lolic)   2017-12-13 14:35:00
智障 呵呵
作者: Dooo (臘腸狗切半去尾)   2017-12-13 14:36:00
釋憲過多久了還在崩潰
作者: walkmancat (只是一隻SOSO的貓)   2017-12-13 14:36:00
最後一句話應該是要多洗腦的意思吧(彩虹媽媽出動
作者: archon (內湖流川楓)   2017-12-13 14:36:00
一例一休要不要順便投?
作者: yyc1217 (somo)   2017-12-13 14:38:00
民調準的話現在就是北連中胡桃志揚了
作者: Dooo (臘腸狗切半去尾)   2017-12-13 14:38:00
如果真的併公投 投出來的結果他們又會再崩潰一次吧
作者: jaluson (無名)   2017-12-13 14:38:00
反同實在是...你的宗教 還投票管別人能不能結婚咧
作者: a123454698 (a123454698)   2017-12-13 14:41:00
讚,支持,憑什麼民進黨幾個人就決定用稅金發小感冒終身俸
作者: afu4869 (阿福)   2017-12-13 14:41:00
這些人到底是夠了沒啦...
作者: walkmancat (只是一隻SOSO的貓)   2017-12-13 14:43:00
應該先公投宗教法抽稅要即盡快通過
作者: HANAXALICE (花與愛麗絲)   2017-12-13 14:45:00
反同婚幹嘛反愛滋才是
作者: beermug (beermug)   2017-12-13 14:46:00
順便推宗教徵稅法你說好不好
作者: freetofree (無)   2017-12-13 14:47:00
不安定力量正常發揮中
作者: patrick08 (嘿嘿哈)   2017-12-13 14:48:00
投,都給他投 反正連署成案門檻超低
作者: ozakiinptt   2017-12-13 14:49:00
作者: scott0002 (sc)   2017-12-13 14:49:00
挺同反愛滋所以同婚其實沒有不好
作者: sober716 (像大樹一樣高)   2017-12-13 14:56:00
哈哈哈哈哈
作者: miler22020 (小高)   2017-12-13 15:21:00
要結婚干我屁是 但用我的健保費就不爽啦
作者: serene469 (碼寶)   2017-12-13 15:26:00
大法官釋憲難道是假的嗎
作者: much00035776 (嚴太)   2017-12-13 15:33:00
會違憲好嗎
作者: LightWorker (六藝君子)   2017-12-13 15:33:00
婚姻不是基本人權,平等權是,但婚姻不是
作者: Daswasser   2017-12-13 15:47:00
樓上 憲法第22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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