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首例告北檢!馬英九批三中案偵辦很可笑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71213/1071946.htm
▲馬英九親赴北檢狀告主任檢察官及檢察長。(圖/記者楊佩琪攝)
記者張暐珩/台北報導
前總統馬英九不滿媒體一再爆料他疑似被北檢掌握到賤賣黨產的關鍵證據
因此13日下午親自前往北檢狀告北檢洩密。他稍後表示,自己「忍無可忍
」,自北檢偵辦三中案以來,一直有各種扭曲事實的錯誤傳聞。他們認為
,北檢以及偵辦本案的檢察官,顯然已經不適任,因此他要聲請移轉管轄
,希望檢察總長能夠發揮檢察一體監督的職權,公平辦案。
以下是馬英九談話全文:
我今天來,告發檢察官洩密,實在是忍無可忍。從台北地檢署重啟偵辦
三中案以來,一直有各種扭曲事實的錯誤傳聞,我基於尊重司法,始終
隱忍不發。
直到上個月29日,我到北檢應訊14.5個小時後,各種違背事實、離譜誇
張的偵查細節,不斷被少數媒體報導。這些媒體所得到所謂的「獨家消
息」,都是片段且不真實的。這樣的洩密,是洩漏不實的秘密、選擇性
的洩漏對被告不利的錯誤資訊。
有些部分我們合理懷疑是檢方洩密,例如查扣上百片光碟、張哲琛供稱
…等等,除了檢方以外,誰會知道這些內容呢?為什麼檢察官可以公然
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洩密呢?
這些內容很多顯然是檢察官自行延伸或者斷章取義或扭曲出來的。今天
出刊的「鏡週刊」就是一例,什麽「那就回饋給他」,我像是會說出這
種話的人嗎?我從來沒有指示回饋以圖利任何人或單位,所有我參與過
的會議,都一再強調所有買賣一定要依法行事,不可以有暴利的行為。
北檢一再洩漏不實且扭曲的偵查細節,對比北檢檢察官起訴我的洩密案
的振振有辭,實在很可笑。我的辦公室發言人徐巧芯女士,上週已經
求北檢對外說明,但直至今日,北檢都沒有正面回應。
這樣的偵辦,已經涉嫌違反「刑事訴訟法」所規定的公平辦案原則,怎
麼可能公平、公正?我們認為台北地檢署以及偵辦本案的檢察官,顯然
已經不適任繼續調查本案。因此我要聲請移轉管轄,希望檢察總長能夠
發揮檢察一體監督的職權,公平辦案。
____
____/ \_
_/ \
___________ _/ ﹨
/ ╲ _/ ◤﹨\_
︳ 小小北檢 ︱ / ___▁◢█ ◣ \
︳ ︱ ∕ __◤ ﹨﹨
︳ 可笑啊可笑 ︱ ∕ ◤ ﹨ \
︳ ︱ ∕ ㄔ .- . ﹨/
︳ >_^ > ︳ 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