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吃早餐時打開電視看晨間新聞看到了這篇報導
網路上找了一下影片跟各家媒體的報導之後
( https://youtu.be/YRoroSX-jh8 )
我在這邊做個小評論一下...
是啊,民眾被誤會很不爽我可以理解,但平心而論...不爽就可以罵人家「他媽的」、說
人家「沒水準」、「沒知識」嗎?
如果警方有什麼不對,大可去市長信箱或者其他管道投書,收到紅單不服也可以去申訴
要是說不知道當時值勤的員警是誰也不知道編號,把執勤的時間地點提供出去,警界內
部翻翻勤務表什麼的都查得到,該名員警若是有錯想跑也跑不了。
但今天這位先生這樣罵人就站不住腳了,明明自己的籌碼不錯就這樣被自己玩掉
所以...一切的一切還是去法院交代吧。
By the way,知道自己要被告了才在那邊說「人民保母」怎樣怎樣又怎樣的,什麼都嘛
人民保母,你當台灣警察是服務業是不是?真的是大家說的「有事警察幹,沒事幹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