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閃雙黃燈讓車被警拍照 男發文「TMD沒水

作者: tsoumoo1988 (張學友)   2017-12-14 06:49:16
剛吃早餐時打開電視看晨間新聞看到了這篇報導
網路上找了一下影片跟各家媒體的報導之後
( https://youtu.be/YRoroSX-jh8 )
我在這邊做個小評論一下...
是啊,民眾被誤會很不爽我可以理解,但平心而論...不爽就可以罵人家「他媽的」、說
人家「沒水準」、「沒知識」嗎?
如果警方有什麼不對,大可去市長信箱或者其他管道投書,收到紅單不服也可以去申訴
要是說不知道當時值勤的員警是誰也不知道編號,把執勤的時間地點提供出去,警界內
部翻翻勤務表什麼的都查得到,該名員警若是有錯想跑也跑不了。
但今天這位先生這樣罵人就站不住腳了,明明自己的籌碼不錯就這樣被自己玩掉
所以...一切的一切還是去法院交代吧。
By the way,知道自己要被告了才在那邊說「人民保母」怎樣怎樣又怎樣的,什麼都嘛
人民保母,你當台灣警察是服務業是不是?真的是大家說的「有事警察幹,沒事幹警察」。
作者: AUwalker (南行er)   2016-12-14 06:49:00
幹你媽的
作者: hiimjack (鳳梨田ㄈㄓ)   2017-12-14 06:54:00
Zzzz 對啊 警察爽開就開 不爽自己慢慢跑流程申訴 讚
作者: g80123 (麥考姚)   2017-12-14 06:59:00
一碼歸一碼
作者: rommel1 (rommel1)   2017-12-14 07:06:00
保母費一個月好幾萬 人民一個月給警察多少?
作者: lancer0960 (lan)   2017-12-14 07:16:00
警察素質差是有目共睹啦 要靠告老百姓挽回警察尊嚴也真是悲哀
作者: ad58520 (果汁)   2017-12-14 07:21:00
所以被開單就可以上網罵人?
作者: Scion (噓噓~~噓噓哥)   2017-12-14 07:27:00
可受公評,無罪只要有所本,連總統告毀謗都告不贏了,更何況是個小警察到時候變成法院認證的沒水準警察就好笑了
作者: lancer0960 (lan)   2017-12-14 07:52:00
平心而論,警察那叫被打臉,不是被踩在頭上,提告只是浪費司法資源,回家找媽媽告狀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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