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蔣萬安提加班依比率換補休 勞動部給軟

作者: biglarge (大大)   2017-12-14 10:35:45
※ 引述《loye (恍然如夢)》之銘言:
: 蔣萬安提加班依比率換補休 勞動部給軟釘子
: 蘋果
: 依《勞基法》規定,勞工平日加班,前2小時加班費要1又1/3倍以上,
: 之後每小時是1又2/
: 3倍以上,若加班費換補休「法無禁止」,但一般企業多以1比1換休。立委: 蔣萬安提
: 議說實務上常見勞工加班後,僱主將加班費換補休;但勞工要使用補休時,僱主常以
: 各種理由讓勞工無法補休,勞工形同被雙重剝削。因此蔣萬安提案,除規定勞工加班
: 費可選擇加班費或補休外,也明訂若換補休須依加班費比率更換,且若屆期未休完,
: 僱主要換回加班費。但勞動部長林美珠回應,立委提案立意良善,但是攸關勞資關係
: 、實務運作調整,還需要廣徵各界意見,以求周延。
: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71214/1259161
這有什麼廣徵意見的必要,補休沒休完又沒領錢,不是虧了嗎?
還是美珠的心裏想的是勞工要「做功德」,只是沒說出口
什麼都「實務運作調整,還需要廣徵各界意見」
要妳這部長何用!!!
至於為何無法補休,還不是老闆省人力成本,不肯多聘人
七休一都快做不到了,加班時數早已全開
哪有年休假/補休的空間?
你當過年喔
: 實務運作等於沒勞基法
: 部長 懂???
作者: g8330330 (負債700萬)   2017-12-14 10:36:00
美豬 你還能期待什麼
作者: q76211635 (千手櫻吹雪)   2017-12-14 10:37:00
不會阿 她做資動部長很稱職阿 保護資方的權益
作者: kenned   2017-12-14 10:39:00
這樣要廣徵意見 過的時候不用
作者: yayaya9487 (yayaya)   2017-12-14 10:40:00
資方愛死她了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