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ilano (懂得放下也是一種幸福)
2017-12-14 11:23:52「總統是客」律師推倒安檢門拒受檢 妨害公務獲判無罪
三立/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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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認為,總統蔡英文律師節受邀是客人,不應無差別檢查,判律師郭憲彰妨害公務無
罪。
總統蔡英文去年受邀出席台北律師公會舉辦的律師節活動,結果國安局在會場外架起電檢
門安管,讓律師郭憲彰不滿,認為「律師是主人,總統是客人」,堅不受檢,還推倒電檢
門抗議,被依妨害公務罪嫌起訴。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特勤人員雖可設置安檢門,但全
面性且無差別的查驗「不能算是依法行事」,判郭憲彰無罪。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2016年9月9日下午4時許,台北律師公會在典華飯店舉辦律師節活動,蔡總
統應邀出席,特勤中心派人在會議廳入口設下兩座電檢門執行安檢,公會會員郭憲彰對於
全部律師都需受檢不滿,要求撤除電檢門不成,經特勤中心上校組長徐男在場勸阻,郭仍
繼續爭執,因此直接將門推倒,與特勤人員拉扯推擠,被檢方依妨害公務罪嫌起訴。
北院審理時,郭承認推倒電檢門,但否認妨害公務,辯稱若到公務機關辦事需要受檢查,
當然會配合,但律師節的活動律師才是主人,總統是被邀請的來賓,為何要對主人作安全
檢查?長久以來,他堅持律師參與會務活動,禁止對律師安檢,還曾向總統府、公會重申
立場;郭表示,高雄也辦過律師節的活動,但沒設置安檢門。
法官認為,特勤人員執行勤務時,應恪遵大法官解釋文揭櫫的法治國家警察執勤原則,同
時還要考慮人民的表現自由、人身自由、居住自由與維安目的之間的均衡,以適當方法為
之,不能全面性、無差別的查驗;特勤中心未將活動性質、人數及受檢對象多為律師或其
眷屬是否會危害總統安全的因素考量在內,片面採取單一的電檢門安檢方式維安,此種方
式已妨害與會律師的自由;特勤中心、律師公會早對陳抗情資有所掌握,郭是在貫徹理念
,不是妨害維安,沒有妨害公務的犯意。
作者: wtfman (小宇) 2017-12-14 11:24:00
拔草
作者: rainf (天天都orz) 2017-12-14 11:25:00
真不愧是法律人 意思是說以後邀請總統來都不用安檢囉
作者:
rodney92 (rodney)
2017-12-14 11:25:00去你馬的吃屎舔共賣台無恥馬狗
作者:
tmacor1 (賣冰淇淋的車子)
2017-12-14 11:25:00母豬怕死阿
作者:
ams9 (大發利市)
2017-12-14 11:26:00[新聞] 男子酒駕又辱警「FUCK」 獲判無罪的原因是..釋字535 今天居然出現兩次
這律師真有Guts 我邀你來你給我安檢 誰都會不爽
作者:
muggyman (六張犁智英)
2017-12-14 11:27:00這個律師很特殊,之前抗稅被管收,他表示不願意繳稅給中
作者:
headcase (仙人掌上的肥肥)
2017-12-14 11:28:00文組法律人就是法律啦 怎麼講怎麼贏啊
作者:
muggyman (六張犁智英)
2017-12-14 11:28:00華民國政府,只願意繳給台灣國,所以抗稅被管收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2017-12-14 11:29:00我比較想知道法律人常推崇的歐美先進國家是否都不用安檢
作者:
muggyman (六張犁智英)
2017-12-14 11:29:00其中一度有人要替他繳交拒繳稅款,他說不可以,否則要告替他繳交的人偽造文書 XD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2017-12-14 11:30:00不爽總統沒關係…不代表該做的事可以不做
作者: rainf (天天都orz) 2017-12-14 11:30:00
那群人哪敢在美國囂張
作者:
SupCat (空空)
2017-12-14 11:31:00律匠
作者: Bub 2017-12-14 11:32:00
厲害,檢方起訴錯誤QQ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2017-12-14 11:32:00內文:他堅持律師參與會務活動,禁止對律師安檢是誰有閱讀障礙呢…?
作者:
Gjoy (鬼接TU\)
2017-12-14 11:33:00你是律師醫師高級職業,不用安檢,對一般人就要安檢2樓有沒有懂?
作者:
sealdoom (日月得天而能久照)
2017-12-14 11:33:00應該客隨主便 推這個律師
作者: rainf (天天都orz) 2017-12-14 11:34:00
《是否會危害總統安全的因素考量在內》,那問題誰會有維安問題?回到無罪推定原則,你對我安檢你是在歧視我嗎?話都法律人講嘛
作者:
ymx3xc (U文多多)
2017-12-14 11:42:00我不知道有這件式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