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酒駕吊照仍無照駕駛 立院初審通過最高罰12萬
3.完整新聞內文: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審《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通過增訂酒駕者已遭吊銷或吊扣駕照
,但仍不知悔改無照駕駛,將加重罰款從6千到1萬2千元提高到9千到1萬8千元,並當場禁
止其駕駛,大型車職業駕駛人更可重罰最高12萬元。
立院交通委員會今審查通過立委李鴻鈞提案,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規定
,若酒駕被吊扣或吊銷駕照,但仍無照駕駛汽車或機車,將加重罰款,將從6千到1萬2千
元提高到9千到1萬8千元,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另今也通過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之1規定,駕駛聯結車、大客車、大貨
車者,將對汽車所有人及汽車駕駛人,開罰6萬到12萬元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立委李昆澤表示,酒駕被吊照若還無照駕駛,要加重罰鍰2分之1,有調整需要,罰則有必
要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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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71214/1259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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