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避免勞資會議造假 勞部增加4次會議紀錄

作者: mstory (m的故事)   2017-12-15 07:50:33
收文日期: 1061211
收文文號: 1060087007
主  旨: 勞資會議計錄四次跟一次的差別?
陳情內容: 請問為何從現行檢附最近1次勞資會議紀錄及名冊,改為檢附1年內至少4次的
會議紀錄及名冊。就可以防止造假啊?造一次的假紀錄就不能造四次的假紀錄嗎?怎麼樣
從會議紀錄上看這是真紀錄還是假紀錄啊?寫作文很困難嗎?
回覆內容: 您好:106年12月9日的電子郵件已收到。
一、查勞資會議實施辦法對於勞資雙方代表選派之資格、程序及方式,與會議召開通知、
主席指派、會議決議及會議紀錄之發送等,皆有明文規範。事業單位依法召開勞資會議,
其會議之出席、決議人數及紀錄皆應依勞資會議實施辦法規定。相關文件如有造假或不實
,有涉及違反刑法偽造文書等刑責。
二、如尚有勞動法令疑義,可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洽詢或電洽本部電話服務中心,電
話:(02)89956866。
勞動部 敬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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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能說
這些官員給22k 我都嫌太多了
文不對題,牛頭不對馬嘴
真的是有夠廢的
中華民國的官員是出廢物有名的嗎
我看這個資動部廢掉算了
裏面盡是一些廢物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17-12-15 07:52:00
他就算回你老子爽你也不能咬他好嗎...那種回復就算說重罰10000萬也沒屁用 沒有任何法律效力
作者: zephyr105 (跳跳)   2017-12-15 07:57:00
這屬於公文書 可以亂回覆?????????樓上????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17-12-15 07:59:00
可以阿 只是類似新聞稿的東西...
作者: zephyr105 (跳跳)   2017-12-15 07:59:00
而且就回你了 假造會議記錄 要你去檢舉刑事不就寫了...
作者: moswu (蚊子)   2017-12-15 07:59:00
啊他就已經亂回覆啦,文不對題就是亂回覆那一次假會議紀錄就可以檢舉要四次幹嘛?
作者: doubleperson (惡龍)   2017-12-15 08:02:00
智障,資方代表是高級長官,勞方代表是他的心腹,能談出什麼鬼???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17-12-15 08:04:00
然後 勞方代表的遴選有啥明文規定?別跟我說一句由全體勞工選之叫明確辦法XD算了,反正反駁到天邊繼續裝死就行 跟這篇陳情一樣毫無意義
作者: zephyr105 (跳跳)   2017-12-15 08:20:00
遴選就是投票r 是有法規還是辦法規定出來 查一下不難吧文不對題? 現行就是要開勞資會議,沒勞資會議就是不能動工時 造假就是去檢舉 不都講了 自己權利都不顧 就算給你工會還是不會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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