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爆一盤920元... 墾丁滷味店要告
: 網友附上一張12月9日晚上10點31分消費的發票,上面的金額是1845元,證明自己說的都是真的。
: http://i.imgur.com/yT5Z7Pr.jpg
: http://i.imgur.com/KZvgRDF.jpg
: http://m.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2283824
我是店家我也會告,就算有發票我也會告
因為失敗也不會怎樣
且還可以故意弄人,要跑來墾丁2~3次
我會先這樣做
先去墾丁附近的警局報案
這樣對方就要跑來這邊瞜,至少要跑3次
1次就警局通知,這雖然可以不來,但通常都會去,大家會怕啊
然後還有2次的地檢署對方要跑
我只要坐在店裡笑就好惹
久了就沒有人敢罵了
我就繼續薛凱子
本來告這種
目的就只是要讓人跑流程
藉此讓人閉嘴
要是對方還住基隆,那就一日雙塔*2~3次惹
這根本就司法漏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