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推 AboveTheRim: 就房東眼紅店家賺太多,想漲房租分一杯羹啦 12/15 08:13
: → AboveTheRim: 用資產來比軟體公司跟電信公司,我也是笑了 12/15 08:14
: 推 AboveTheRim: 電信公司就是定存股,如果連電信公司這類公共性質的 12/15 08:16
: → AboveTheRim: 公司都能搞訂價,人民的生活成本就是被推更高而已 12/15 08:16
: 推 AboveTheRim: 以GDP生產的角度來看,電信公司搞訂價就是搶奪其他板 12/15 08:18
: → AboveTheRim: 塊的錢而已,根本沒有幫助整體淨增長 12/15 08:18
新任 FCC主席不同意將「網路服務供應商」等同於如「公用事業」(如水電)
來監管,原因在於 ISP 跟公用事業不同,仍在快速發展當中
十年前大家還在用 3G 五年前昇到 4G 接下來又要在昇級 5G ,在電纜投資上
,大家的家用網路比十年前快了一百倍速度,也是經過了兩輪的昇級。
如果用「公用事業」的標準來監管,用種種的法規限制競爭,那廠商就更少有
誘因去昇級骨幹。
別的不說,看看德州電業的發展對比加州電業,就知道為什麼不該把 ISP 當
成水電來監管。德州電力的價錢更低、供應商有數十間、綠能的選擇也比加州
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