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有沒有勞動檢查根本不可能保密的八卦?

作者: BreezeX (Desmond)   2017-12-16 08:37:55
最近,小弟的朋友,要檢舉其公司要求員工週日支援活動全天,
卻只給600元的(膳食費)。
因為朋友還在職,所以使用假名檢舉,連絡電話、地址都留公司的,
只有MAIL留真的。
但事項說明部分,超過600字,鉅細靡遺,並說明了雖無打卡紀錄,
仍可取得的證據:
1.活動DM:明載活動日期,時間。
2.現場相片:證明當天現場工作人員都是穿著制服的「公司員工」,絕非工讀生。
3.可調閱公司公務車的GPS紀錄,證實當天所有業務同仁都在活動會場。
(業務人員的車輛,公司都有加裝定位系統)
結果,就收到這封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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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先生您好:
請提供臺端連絡住址及連絡電話,以便本處續辦處理。
XX市政府勞動檢查處
綜合業科 檢查員 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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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原來在中華民國檢舉犯罪,還要本名住址喔?
若被檢舉人挾怨報復怎麼辦?
蔡英文好棒棒,婊姐好棒棒
作者: jpgjpg2005 (未看先猜小喵)   2017-12-16 08:39:00
五樓好棒棒,第一次誇獎五樓ㄝ
作者: cat5672 (尾行)   2017-12-16 08:39:00
又不是刑事案件 當然不需要偵查不公開
作者: kkjjrtlym   2017-12-16 08:40:00
阿不然要投
作者: YWEC (孤傲的魔羯有顆溫暖的心)   2017-12-16 08:40:00
這的確是一個盲點!匿名怕有人亂檢舉無中生有,實名怕被公司
作者: Superxixai (洪粉吱已)   2017-12-16 08:40:00
可以翻一下行政程序法嗎
作者: saskuran (beyourguard)   2017-12-16 08:41:00
作者: z3814357 (夜露死苦)   2017-12-16 08:41:00
遇到有背景的老闆就真有可能變刑事案件
作者: louis10452 (秋天的楓)   2017-12-16 08:41:00
匿名是保護自己,也怕有人亂報
作者: snow3804 (snow3804)   2017-12-16 08:41:00
你不敢提供就吞下去
作者: louis10452 (秋天的楓)   2017-12-16 08:42:00
跟你打1985一樣的意思
作者: loking (J)   2017-12-16 08:42:00
本來就要阿...
作者: love121323 (Muse小貓)   2017-12-16 08:42:00
覺得很有趣,為什麼只能自己的員工檢舉?看到路上一堆違反勞基法的都超想幫忙檢舉的
作者: stocktonobrk (風祁雲)   2017-12-16 08:42:00
怕有人公報私仇,隨便舉發
作者: fuhaho (fuhaho)   2017-12-16 08:43:00
這制度都存在多久了-.-現在才發現?
作者: bluelune (Q)   2017-12-16 08:44:00
勞動部只怕自己麻煩 不怕檢舉人被搞
作者: love121323 (Muse小貓)   2017-12-16 08:45:00
而且一堆匿名的還是被公司知道,系統應該把資料送給勞檢員時就應該作屏蔽吧,該不會是要求勞檢員保密而已
作者: ty1111 (toy)   2017-12-16 08:46:00
這行之有年了 修法才能解決吧 還有需要上法庭的時候 明明超時工作事證明確 勞工為了工作也會在法庭上幫雇主講話(說是為私事自願逗留在公司) 所以有時候即使勞檢了 也罰無可罰 在台灣 檢舉就要有丟工作的心理准備
作者: t00012 (第六天蛇王)   2017-12-16 08:47:00
你還沒看過早上打電話去檢舉下午就被黑衣人打斷手的
作者: herababy047 (hera)   2017-12-16 08:47:00
感檢舉就等著吃虧
作者: qazsedcft ( 蛋包飯 )   2017-12-16 08:54:00
哈哈
作者: Kuang11230 (金牌小劉)   2017-12-16 08:55:00
因爲勞檢要提供檢舉人給資方....
作者: frozehead56 (冰你個頭)   2017-12-16 08:57:00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17-12-16 09:00:00
不懂法律又只會罵文組罵公務員,不意外
作者: chaudieuer   2017-12-16 09:00:00
在台灣什麼檢舉根本都是笑話 1985打了也是都能找到是誰打的
作者: NightGod (夜神)   2017-12-16 09:04:00
說得好
作者: abc53 (abc)   2017-12-16 09:09:00
作者: rex9999 (雷哥司)   2017-12-16 09:11:00
你有當過兵嗎! 級職姓名懂? 不然當抓耙仔怎麼找你?
作者: wahaha142857 (wahaha142857)   2017-12-16 09:12:00
因為要知會老闆啊
作者: love121323 (Muse小貓)   2017-12-16 09:12:00
關法律毛啊...,寫一個系統匿名的傳uuid給勞檢員就好,勞檢員系統輸入uuid就可以完成聯絡或記錄了,這系統又不複雜,根本沒必要把資料暴露給勞檢員
作者: poiu20618   2017-12-16 09:15:00
公報私仇隨便舉發?證據都準備了還說隨便舉發?
作者: qaz223gy (亞阿相界)   2017-12-16 09:15:00
台灣的匿名檢舉只是笑話
作者: akway (生活就是要快樂)   2017-12-16 09:16:00
檢舉本來就要附本名住址啊 不然我用假名照三餐亂檢舉
作者: love121323 (Muse小貓)   2017-12-16 09:22:00
奇怪樓上那檢舉亂停車的怎麼就不用附本人資料了
作者: beaskywalker (Baraka)   2017-12-16 09:25:00
同學,這87制度已經蠻久的了哦
作者: ty1111 (toy)   2017-12-16 09:46:00
勞動基準法檢舉案件保密及處理辦法 第三條和第四條去看一
作者: guos (劃一根火柴,去抽你的無奈)   2017-12-16 09:46:00
像我都會附我討厭同事的姓名跟電話
作者: confri427 (輔導)   2017-12-16 09:48:00
所以才說檢舉是離職前匡正社會風氣的義舉
作者: poltmer990 (翰君)   2017-12-16 09:50:00
太麻煩了。乾脆縣長投藍、議員投時力、總統投綠
作者: ty1111 (toy)   2017-12-16 09:53:00
縣長投藍對我來說叫飲鴆止渴啦 藍明顯更資 這次修法還受藍智庫好評 為了資方這時候就藍綠一家親了
作者: poltmer990 (翰君)   2017-12-16 09:56:00
這叫兩虎爭食。給藍營一個訊號,要上位就支持勞方
作者: ty1111 (toy)   2017-12-16 09:59:00
藍自己就資方了 要什麼訊號啦 快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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