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比較好奇的是,18歲就擁有投票權這件事,是有多重要?
還是因為「希望吸引年輕選票」所以才準備推廣降低投票年齡?
這算是舊時代一慣的選前策略嗎XD
我是覺得務實一點,把事情好好做成比較重,勞基法正夯,應該是要往這方向努力吧?
※ 引述《Whitening (whitening)》之銘言:
: FB卦點說明:
: 早在2003年丁守中擔任國民黨組發會主委時,就已經將黨內投票選舉年齡降為18歲,
: 結果2012年時他又提案降低公民投票年齡,也因國民黨不支持,終不能實現,
: 甚至2014年他提案要申請大法官釋憲,想要"繞過"修憲的高門檻來降低投票年齡,
: 至今仍逍遙法外(誤),至今仍無聲無息,
: FB連結:
: http://0rz.tw/7JyHG
: FB內容:
: 早在2003年我擔任國民黨組發會主委時,為了更重視年輕人心聲,當時我就將黨內投票
選
: 舉年齡降為18歲。再鑑於國民黨當時已無資源提供海外黨代表回台投票,於是我也推動
並
: 建立了國民黨內通訊投票的制度。
: 國民黨內既能做到,政府也應能做到,何況這是絕大多數民主國家都有的制度,於是我
也
: 先後在立法院提出這兩項制度的修法。但一直到現在,對於全世界多數民主國家都有的
通
: 訊投票,卻因民進黨反對,在立法院始終沒通過。而我在2012年提案修法,降低公民投
票
: 權年齡為十八歲,也因國民黨不支持,終不能實現。
: 但我不死心,在2014年我提案,並獲52位立委的連署書,向司法院正式提出申請大法官
釋
: 憲,希望繞過修憲的高門檻藉由大法官的解釋來賦予年輕人擁有公民權。很遺憾,至今
司
: 法院仍無聲無息。
: 公投法下修公投年齡到18歲,是青年享有公民權參與公共事務的第一步。我更希望不久
的
: 將來,在台灣能比照全世界絕大多數國家,年輕人滿18歲就能拿著選票,選出自己心目
中
: 候選人。只有這樣,所有的政黨與政治人物才會更關心照顧年輕人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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