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ettoday
2.完整新聞標題:
騙走5.4億!西班牙法院判121名台灣詐騙犯「引渡中國」受審
3.完整新聞內文:
儘管台灣外交部反對,西班牙國家法庭(National Court)在當地時間15日裁定,將會把
121名台灣籍的詐欺犯引渡到中國受審。這些人被控利用電話詐騙中國境內人士的錢,金
額超過共騙取1600萬歐元(約新台幣5億4千萬元),受害人數有將近3000人。
西班牙政府在1年前接獲國際刑警組織的通知後,和中國政府合作,最後逮捕了269名華人
,其中大部分都是台灣人,他們假裝是中國民眾的親友與對方聯絡,藉此騙取金錢。儘管
台灣外交部日前極力爭取讓國民回家受審判,西班牙法院仍在15日宣布,第一批121台灣
籍被告將會被引渡到中國。
121名被告的辯護律師對於引渡到中國提出抗辯,他指出,這些被告擁有台灣國籍,就意
味著不能被送到中國。但是法庭表示,目前的國際法律逐漸接受「一個中國」的原則,且
台灣在1978年就退出聯合國,與西班牙或是與歐盟都沒有外交關係,另外,「除了台灣的
20個邦交國之外,其他國家都認為台灣屬於中國」,無法單方面認定其獨立性。
國家法庭還提到,西班牙與中國政府之間有引渡條約,但和台灣沒有。這個判決仍然可以
向西班牙國家法院中更高層級的法庭提出上訴,引渡令最後需要由西班牙政府批准,但過
去行政部門推翻法院決定的情況很少見。
西班牙和中國警方在去年12月破獲這起跨國電信詐騙案,在馬德里、巴塞隆納與阿利坎特
中的20多棟別墅中逮捕了200多個人,中方堅持要將台灣籍人士全部引渡回中國受審。根
據中國刑法第266條的規定,詐騙罪最高可處無期徒刑,但是在台灣,依據刑法第339條(
普通詐欺罪)規定,只會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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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71216/107370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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