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劇本結合了 本宅爸2年搜索實務..前所未見的大集合(太強了)
1.法官沒有簽名 用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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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登門搜索.證人不開門.破門要等4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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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大張旗鼓帶回證人後.1小時就無保請回
請告訴我這不夠包...
※ 引述《CassSunstein (Pm)》之銘言:
: https://i.imgur.com/LSwkYad.jpg
: 以上圖片是陳女與網友轉告大家的照片檔。
: 請問有無網友幫忙「放大」所謂的法官簽名處。
: 我的意思是,實務上「退一步來說」允許法官用蓋章代替簽名
: (沒辦法,有的法官怕自己字醜,就是堅持用蓋的也一樣)。
: 照片的解析度可以看出在法官簽名處沒有「字跡」,
: 但一時看不出有沒有「印章」痕跡,所以請對美編專精的網友幫忙放大一下照片。
: 為什麼很重要呢?或許有些網友不瞭解以為檢調可以便宜行事。但是!
: 如果「沒法官的簽名(或蓋章)」這事情就大條了。
: 這是搜索票合法的構成要件,不然就是不合法的搜索票拿來欺騙被搜索者。
: 屬於違法搜索。那麼帶隊及跟班的檢調觸犯違法搜索罪。就是這麼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