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搜索王炳忠搜索票缺法官簽名 陳麗玲:這

作者: venson (文生)   2017-12-22 11:37:33
※ 引述《alcloth (呂布)》之銘言:
: 根據鄉民推文提供的截圖:
: https://i.imgur.com/LSwkYad.jpg
: 很明顯法官簽名欄上是空白的
: 在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28條
: 搜索,應用搜索票。
: 搜索票,應記載下列事項:
: 一、案由。
: 二、應搜索之被告、犯罪嫌疑人或應扣押之物。但被告或犯罪嫌疑人不明
: 時,得不予記載。
: 三、應加搜索之處所、身體、物件或電磁紀錄。
: 四、有效期間,逾期不得執行搜索及搜索後應將搜索票交還之意旨。
: 搜索票,由法官簽名。法官並得於搜索票上,對執行人員為適當之指示。
: 核發搜索票之程序,不公開之。
: 搜索票上面法官沒簽名幾乎沒看過
: 這讓我想起龍門客棧劇情
: https://i.imgur.com/kW8kPHk.jpg
: 要搜索?來人阿...
: 咱們給他寫一張
法院辦理訴訟及非訟事件文書蓋用印信與簽署注意事項
三、關於簽署部分
刑事訴訟文書
(三)下列刑事訴訟文書依其性質分別由審判長、法官簽名或蓋章︰
判決原本、裁定原本、傳票、拘票、押票、提訊、送還及釋放通知書、寄押、提訊及送還
借提人犯通知書、搜索票、提審票、意見書、期日通知書、擔當訴訟通知書、扣押收據、
未發見扣押物證明書、少年法庭傳喚通知書、收容書、同行書、協尋書、保護管束執行書
、感化教育交付書、命觀護人提出調查報告命令、通緝或協尋歸案證明書、受託法官處理
囑託事務後之復文、對他法院調取證物函、以審判長、法官名義所為之囑託
、通知或請求之文件。
注意事項和刑訴128似乎有點出入,
但是我覺得...一定有吱持者會覺得必須以
注意事項為主!
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是信了。
作者: gannimade (威猛先生)   2017-12-22 11:38:00
一堆低能兒 裝瞎不看蓋章 還硬拗 台灣怎麼這摸多白癡
作者: ymuit (眼眸之珠)   2017-12-22 11:39:00
只能說如果蓋章讓人不相信的話 可以加寫時間 全是公家機關
作者: sheepxo ((羊臣又))   2017-12-22 11:39:00
注意事項 >>>>> 刑訴
作者: cp109 (cp109)   2017-12-22 11:39:00
注意事項 法律位階會高於 刑訴?
作者: STi2011 (鳥王達)   2017-12-22 11:40:00
來了 又是法律位階了 扯憲法好了
作者: elfria (elfria)   2017-12-22 11:40:00
http://i.imgur.com/pA6ZHLz.jpg法律位階比較高吧。。。確實只寫簽名,沒寫簽名or蓋章
作者: s505015 (s505015)   2017-12-22 11:41:00
現在有兩個版本了
作者: always0410 (everything)   2017-12-22 11:41:00
一樓
作者: d125383957 (不可信任)   2017-12-22 11:41:00
注意事項做為補充沒什麼問題吧?我今天上面寫說簽名備註寫說蓋章也可以這樣不行嗎?我法盲,有錯請見諒
作者: babysylvia (我還是我)   2017-12-22 11:42:00
哈 哈 哈 這是法律解釋的問題 去修法續學分吧 還在凹
作者: Win7 (孕妻)   2017-12-22 11:42:00
不然咧? 交通裁決法說無照罰錢,法律沒規定無照不能騎車,聽誰
作者: elfria (elfria)   2017-12-22 11:42:00
問題是刑訴也沒有"蓋章也可以"這個字樣啊,就單單是簽名
作者: Nravir   2017-12-22 11:43:00
又要請大法官釋憲了嗎
作者: Win7 (孕妻)   2017-12-22 11:43:00
的? 本來就有位階的問題
作者: ayianayian (123)   2017-12-22 11:43:00
想請問大律師,注意事項沒他媽屌用的話為啥還要有他爹的注意事項啊,對了我理組
作者: huangjyuan (Bryyuan)   2017-12-22 11:43:00
這就跟之前高雄市政府拿會議紀錄打正式合約一樣啊XDD
作者: lee85313xd (lee85313xd)   2017-12-22 11:43:00
北院解釋 用印效力等同簽名
作者: aponla   2017-12-22 11:43:00
看起來吱吱 蛆蛆都沒錯 應該算誤會一場
作者: Joker3 (丑角3)   2017-12-22 11:43:00
一堆人法律好像很懂 卻連文書簽屬不歸刑訴管都不知道?
作者: derek7914 (工藤)   2017-12-22 11:44:00
希望你不是學法的
作者: Nravir   2017-12-22 11:44:00
https://i.imgur.com/bpakhMv.jpg 台灣文件多個版本?
作者: Joker3 (丑角3)   2017-12-22 11:44:00
任何文件 不管是訴訟 公文 行政文書 的規定都寫在民法啦
作者: aponla   2017-12-22 11:45:00
法律規定要簽名 但內規積非成是多年 蓋章變慣例了
作者: Nravir   2017-12-22 11:45:00
有鍵盤法律學生可以整理下要看哪個R
作者: loveflames (咕啾咕啾魔法陣)   2017-12-22 11:45:00
法律有一種解釋方法叫擴張解釋,刑訴的最終解釋權在法
作者: balberith (巴貝雷特)   2017-12-22 11:45:00
就...沒有特別法就得回去看普通法的規定嘛,像"成年"
作者: aponla   2017-12-22 11:46:00
但實際上簽名和蓋章本來就不是一樣的東西
作者: balberith (巴貝雷特)   2017-12-22 11:46:00
沒有特別寫都是以民法的20歲為主啊,你刑訴沒有特別規
作者: kuter (卡特)   2017-12-22 11:46:00
臉腫腫
作者: loveflames (咕啾咕啾魔法陣)   2017-12-22 11:46:00
院(除非釋憲),在這爭位階其實沒啥意思
作者: balberith (巴貝雷特)   2017-12-22 11:47:00
定的情況下,這就是民法在處理的,印章可以代替簽名這種事學界也不是沒有意見啦,但沒有修的情況下就還是這
作者: aponla   2017-12-22 11:47:00
簽名有親自看過的含義在 蓋章只要有章誰都能蓋
作者: lee85313xd (lee85313xd)   2017-12-22 11:48:00
法律本來就可以拿來相互適用 還在跳針欸
作者: balberith (巴貝雷特)   2017-12-22 11:48:00
樣了...印章可以偽造、盜蓋就是最為人垢病的地方沒錯,但是這需要靠"修法"解決,現行法律就是簽章效力都相同
作者: s505015 (s505015)   2017-12-22 11:49:00
但是現在人家就拿出另一個版本了
作者: j9145 (Swordcane)   2017-12-22 11:50:00
注意事項就是補充用,本來是簽名,加註蓋章也行,有互相違
作者: elfria (elfria)   2017-12-22 11:50:00
樓上? 哪有另一個版本? 目前全部都是沒簽名不是
作者: s505015 (s505015)   2017-12-22 11:50:00
我怎知今天發給我的是勤勞法官會親自簽名還是懶法官我說關於簽章懶法官只想用蓋章
作者: babysylvia (我還是我)   2017-12-22 11:51:00
這就擴張解釋啊 例如 憲法規定: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不得變更 這條文解釋上領土包括領空和領海 法盲真的很難溝通
作者: call8 (來電就發)   2017-12-22 11:53:00
呵呵看崩潰真爽
作者: j9145 (Swordcane)   2017-12-22 11:54:00
最厲害的乞丐還是乞丐,法官懶得簽名,用蓋章的跟他判決有沒有效力的關聯性在那?
作者: balberith (巴貝雷特)   2017-12-22 11:54:00
簽名回去看民法是體系解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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