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ood900183 (Cousins)》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蘋果日報
: 2.完整新聞標題:
: 反修《勞基法》這群人不是多數意見!
: 3.完整新聞內文:
: 出版時間:2017/12/23 18:30
: 對於勞團遊行提出的訴求,工商團體指出,不能代表多數勞工的聲音。工總秘書長蔡練生
: 表示,勞動部修法是針對《勞基法》實施一年以來發生的問題提出改善,原本的法條規定
: 沒彈性,而且目前的修法方向並非全面適用。
: 在「7休一」的部分,他指出,這是針對有特殊需求的行業,才可以打破7休一,「《勞基
: 法》修改通過後,勞動部會指定行業來許可。」他舉例,導遊帶團到歐洲,一定超過7天
: ,是否應該放寬?
: 至於勞團質疑,縮減輪班間隔,未來勞工輪班休息僅有8小時,他強調:「不是每個行業
: 都需要輪班,多數人上班仍是8小時,這也是因應行業特殊需求。」
: 在「取消休息日加班費做一算4」部分,他指出,這項規定對資方來說,會大幅提高成本
: ,所以資方不會讓勞工加班,「請問,現在有那一位勞工拿到做一算4,沒有嘛!因為很
: 多勞工反應無法加班,所得減少,才修法的。」
: 商總理事長賴正鎰表示,《勞基法》修法並沒有取消「7休一」,因現在休假日加班費用
: 2.6倍計算,「商總的訴求是2倍,修法以2.6倍核算,資方不會利用休假日讓員工加班,
: 勞工也面臨無班可加的狀況。」
: 對於勞團希望將輪班間隔縮為8小時,他指出,有些勞工卻反應有時工作8小時、加班4小
: 時,若輪班間隔為11小時,並不合理,像護理人員有早晚班問題。他說,勞團的遊行並不
: 能代表多數勞工的意見,「我們聽到多數勞工,都希望加班,增加收入。」(彭蕙珍/台
: 北報導)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71223/1264977/
: 5.備註:
這次勞基法修法 其實涉及兩個面向:一個是過勞職業傷害;一個則是勞工利益的直接損
失。
7休1放寬是純粹過勞職傷問題;取消假日加班1算4 5算8是純粹勞工利益問題。
而休息間隔放寬為8小時則同時是過勞職傷以及勞工利益損失的問題。
7休1放寬有過勞之虞這沒什麼好講的。
當初假日加班1算4 5算8是為了減少資方於假日任意差遣勞工短時出勤。
對許多人來說一個完整的24小時假日時光 價值是大於零碎的24小時拼湊出來的時光。所以破壞了假日時光的資方才需要額外補償些許薪資。
這次將此法砍掉,自然實質等同勞方利益的傷害。
實際上,此法真正的問題是在於1算4 5算8對於假日來上班的勞工,會出現來上4小時與上5
小時的人出現加班費極大的落差,要修改的應該是這個因出勤時數不同,出現過大的加班
費不均等的公平性問題,只要將5算8這部分砍掉,再修改一下上1小時的額外基礎加班費
率即可。
至於休息間隔條件式放寬為8時,其對過勞職傷的問題不必多提,另一個點在於:原本完
整一日工作天是包括8小時工時+16小時休時。加班1小時即減少1小時休時,此時需給額外
加班費補償損失的休時。然而不要求勞工加班,反而直接縮短休時就不必補償這損失的休
時。
試想:今天老闆要你早班換大夜班(休時-8),下周再叫你大夜班換小夜班(休時再-8),
下下周再叫你小夜換早班(休時再-8)。一個月你少了24小時的休時,那這24小時跑哪去了?
變成上班日了。你等於每月多工作了一天,但是不必給額外加班費,
實質上成了老闆叫你加班卻可以規避掉加班費的方式。是這次修法最可惡的一條了。
你要叫人消耗更多的勞力,就該付出更多的代價,
結果輪班制勞工們卻可能變成需要上更多班,結果卻可能無法獲得相應的報酬,
這根本等於實質減薪。難道輪班勞工因為人較少就不是人,可以這樣任意損害他們的權益?
我因為工作性質的關係,這次修法對我其實影響甚微。
不過看到這次執政黨明明修出有害於部分勞工的版本,卻還大放其辭,
將此法偽裝成有益於想上更多班的勞工們,實質上卻是上越多班損失越多,實在叫人心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