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人從小就養成 拖到最後一刻才要把事情作完的習性
小時候 上課都不認真聽課
下課了才跑到老師旁邊問東問西
暑假作業99%暑假期間都沒在寫
到了開學才趕快找同學的作業抄一抄改一改
大學 整天翹課 教授喊要點名
有人通風報信 外面才趕過來一堆學生 缺課理由千奇百怪
平常大便也都是在看手機
等大便都快乾掉舔在屁眼上了才想趕擦掉
進社會 上班都在打ptt 聊line
工作積到快下班才完成 或是假裝加班做事情
久而久之 老闆被假加班騙怕了
才生出所謂的責任制
而且太早放人下班 台灣上班族都喜歡兼職賺外快
搞得太累隔天上班都不認真
所以乾脆老闆工時能延多長就多長
總而言之 台灣人高工時是不是根本和勞基法修法沒關係?
而是你我都推了一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