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律師向警方提出交涉 直接被逮捕

作者: cirin (Cook)   2017-12-24 01:36:24
※ 引述《ReDmango (愛戰暱稱的哪個白癡)》之銘言:
: 律師陳又新穿著律師袍 帶著律師證
: 當時也被警方包在人群中 無法離開
: 律師擠到第一線
: 聲明警方目前限制群眾自由回家
: 此行為沒有法源依據
: 要求現場指揮官出面協商
: 看是要解散驅離人群
: 還是要逮捕現行犯
: 而不是讓人群在現場罰站
: 沒辦法去任何地方 連廁所都沒有
: 提出交涉的陳律師直接被下令逮捕
: 穿著律師袍被員警扛上警備車
: 目前已聯絡其他律師至北院準備後續訴訟
在民智已開的現在
警方說不出合法理由就把律師抓走
這不是228再現嗎?
光就這一點
有知識有正義的台灣人都應該站出來
要求蔡英文賴清德道歉下台
不然跟被唾棄的國民黨有什麼差別?
作者: APUDOOR (APUDOOR)   2016-12-24 01:36:00
現在早已違反集會遊行法阿 不然警察吃飽太閒嗎?場
作者: TaiwanDPP (偉)   2017-12-24 01:37:00
唉...我覺得民進黨本身抗爭多了。對付抗爭手段很好解決...
作者: ccc73123   2017-12-24 01:37:00
集會遊行法早就被宣告違憲了
作者: ryukimatsu (阿穗)   2017-12-24 01:38:00
一樓你知道有個東西叫釋字718號嗎
作者: TaiwanDPP (偉)   2017-12-24 01:38:00
這次方式明顯就是民進黨想出的破解方法
作者: ccc73123   2017-12-24 01:38:00
換DPP執政不修法反而拿這條來對付抗議群眾
作者: Uncontinue (骯康梯紐)   2017-12-24 01:38:00
1樓一直在帶風向啊 你多看幾篇文就知道了
作者: ccc73123   2017-12-24 01:39:00
以前DPP可是拿釋字718號罵KMT罵得很開心呢
作者: oossluv (oossluv)   2017-12-24 01:39:00
警察抓人丟包行之有年,法院護航不會判警察有罪
作者: Uncontinue (骯康梯紐)   2017-12-24 01:39:00
所以台灣DPP你知不知羞
作者: APUDOOR (APUDOOR)   2017-12-24 01:39:00
所以誰可以論述一下現場人士沒有違法 我願聞其詳
作者: gg28cm (大雞巴)   2017-12-24 01:39:00
到處擋路口 難道警察都不能管?那下次大家都來擋路口就好
作者: Uncontinue (骯康梯紐)   2017-12-24 01:40:00
那個28公分也是
作者: BlowjobFace (口交臉/0\)   2017-12-24 01:40:00
集遊法比較大 還是憲法比較大?
作者: oossluv (oossluv)   2017-12-24 01:40:00
現場人員有違法,警察還丟包,縱放人犯是有罪的吧?
作者: gg28cm (大雞巴)   2017-12-24 01:41:00
就問一句啦~擋在馬路中間 警察可不可以管啦?!~說看看
作者: WeAntiTVBS   2017-12-24 01:41:00
看車子是載到哪 有的是載到保安大隊偵訊
作者: oossluv (oossluv)   2017-12-24 01:41:00
警察抓人回去做筆錄移送ok啊,丟包是「縱放人犯」耶?
作者: Uncontinue (骯康梯紐)   2017-12-24 01:42:00
我就問你一句 所以律師有擋?
作者: zeumax (煙灰缸裡的魚)   2017-12-24 01:42:00
律師袍的好像不是本來在場地的
作者: ccc73123   2017-12-24 01:42:00
有違法你就逮捕啊 圍著不逮捕又不讓人回家是怎樣?
作者: MADAOTW (MADAO)   2017-12-24 01:43:00
原來北車是馬路,科科
作者: gg28cm (大雞巴)   2017-12-24 01:43:00
所以就看有沒有擋啊~有的話 警察抓人就是完全合法啊~
作者: zeumax (煙灰缸裡的魚)   2017-12-24 01:43:00
剛開始沒人穿那樣走,後頭出現的
作者: Uncontinue (骯康梯紐)   2017-12-24 01:44:00
所以警察把你說的犯人丟在內湖 是縱犯人犯喔
作者: gg28cm (大雞巴)   2017-12-24 01:44:00
沒有擋就不該抓 有擋就該抓 就是這麼簡單
作者: oossluv (oossluv)   2017-12-24 01:44:00
抓人完全合法,結果又把嫌疑犯丟在路邊???
作者: ccc73123   2017-12-24 01:44:00
沒有擋就不該抓 有擋就該抓 那圍著不讓人家動又是哪一種
作者: MADAOTW (MADAO)   2017-12-24 01:44:00
擋住北車大門了,銬起來!
作者: rangertsao (Estel)   2017-12-24 01:44:00
有擋也不是說抓就抓啦 講屁話我也會啦 不然說你上禮拜
作者: rangertsao (Estel)   2017-12-24 01:45:00
闖紅燈 明天警察就能把你抓上警備車喔
作者: gg28cm (大雞巴)   2017-12-24 01:45:00
對啊 我覺得不該放啊 應該要關起來偵訊才對 台灣警察太軟
作者: Uncontinue (骯康梯紐)   2017-12-24 01:45:00
所以警察又違法了對不對
作者: zeumax (煙灰缸裡的魚)   2017-12-24 01:46:00
那也抓錯人了吧
作者: rangertsao (Estel)   2017-12-24 01:46:00
抓人是有流程規矩的 非現行犯 你想抓就抓啊?
作者: Uncontinue (骯康梯紐)   2017-12-24 01:46:00
現在是不管律師有沒有違法 警察都出包了喔
作者: gg28cm (大雞巴)   2017-12-24 01:46:00
這點我同意 警察不該放人 這個真的不對 沒話說~
作者: ccc73123   2017-12-24 01:47:00
快解釋一下啊 圍著不讓人離開是在幹嘛啊?
作者: gg28cm (大雞巴)   2017-12-24 01:47:00
對啊 台灣警察就是太軟弱 難怪一堆議員立委關說 馬上就怕
作者: XDDDpupu5566 (XDpu56家族)   2017-12-24 01:47:00
一樓時空旅人?
作者: rangertsao (Estel)   2017-12-24 01:47:00
真正的現行犯是當場妨礙自由的警察
作者: Uncontinue (骯康梯紐)   2017-12-24 01:48:00
所以警察瀆職啊 沒有法源亂抓人 又把抓起來的犯人放掉也就你這種人才會在那邊挺
作者: zeumax (煙灰缸裡的魚)   2017-12-24 01:48:00
現在好像不是逮捕,是人抓了往別邊丟的樣子
作者: MADAOTW (MADAO)   2017-12-24 01:48:00
所以你繼續堅持北車大門是馬路吧
作者: gg28cm (大雞巴)   2017-12-24 01:49:00
如果有擋路口的話 抓人是ok的 不過真的不能放 放了就不對
作者: zeumax (煙灰缸裡的魚)   2017-12-24 01:49:00
這算什麼?強制搭車?
作者: d055086 (haha)   2017-12-24 01:50:00
28秀下限?
作者: gg28cm (大雞巴)   2017-12-24 01:50:00
要抓人就抓整套 搜證有擋路--抓人--關起來偵訊--起訴
作者: zeumax (煙灰缸裡的魚)   2017-12-24 01:50:00
逮捕宣讀法條帶走去偵訊就好了,這是代價的話其實還好,不
作者: rangertsao (Estel)   2017-12-24 01:50:00
2.8啦
作者: gg28cm (大雞巴)   2017-12-24 01:51:00
台灣警察太軟弱 沒辦法~ 議員 立委 律師...警察都惹不起
作者: cama (Truth)   2017-12-24 01:51:00
被旅遊
作者: earnformoney (可以沒錢不能沒梗)   2017-12-24 02:04:00
噓人的要人家自證沒有違法 我也只是笑笑的
作者: francmiss (以領養代替購買)   2017-12-24 02:09:00
樓上,黨工抹屎老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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