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atrox (the Darkin Blade)
2017-12-24 13:00:02先把重點說三次
主辦單位在六點就宣佈解散
主辦單位在六點就宣佈解散
主辦單位在六點就宣佈解散
剩下一些人不肯走,
甚至去佔領忠孝橋跟中華路,
到處在大馬路上跑來跑去
佔領到大半夜,
請問市長要怎麼做才能符合國民期待呢?
就讓中華路跟忠孝橋跟一堆幹道一直被佔領嗎?
而且很有趣的是 這次的陳抗換了局長後 改良式的拒馬
作者:
amsmsk (449)
2017-12-24 13:01:00要順著抗議團體阿 他們都是對的捏應該叫警察檔車
就不再出現了?還記得世大運的時候有推出不會傷到人的
作者:
T810636 (龜殼花)
2017-12-24 13:01:00不要有刁民就好
ㄎㄎ之前同樣地點反核四,好像PTT聲音都不是這樣~~
作者:
m21423 (WSH)
2017-12-24 13:01:00被佔領就被佔 憑麼抓人
作者:
rriver (river)
2017-12-24 13:02:00反觀太陽花 vs 立法院院長 ^_^
作者:
olaqe (永遠不是我就能實現)
2017-12-24 13:02:00顏色不同了 果然這時就會顧慮到大家的交通權益 好棒棒喔
作者:
op111925 (胖å)
2017-12-24 13:02:006000人代表全體勞工耶, 要通勤回家的勞工請繞路好嗎
作者:
patoo (完了完了 要變砲灰了 )
2017-12-24 13:02:00驅離沒什麼問題吧 手法上該檢討就檢討 我看下次就放晚安曲
作者:
t516 (t516)
2017-12-24 13:02:00宣布,然後呢?有執行嗎?妨礙交通,自私只顧自己
作者:
vow70 (許願)
2017-12-24 13:02:00今天就是把風向帶到柯身上就對了,這樣DPP就完全置身事外
作者:
patoo (完了完了 要變砲灰了 )
2017-12-24 13:03:00看他們會不會自動想回家 大家都高興
柯也說處理手法有問題都提出來我們來檢討 不過局長是
作者:
m21423 (WSH)
2017-12-24 13:03:00人被抓到荒效野外 一片黑壓壓的地方 要怎麼活
作者:
pillliq (o皿o)
2017-12-24 13:04:00跟馬英九一樣給大家開夜市
作者:
mirza (張良)
2017-12-24 13:04:00...這因果是人民因為相信dpp,選了它,導致修法如此的後果
主辦單位宣布解散又怎樣???這群人就沒有言論自由 就沒有公民不服從權了嗎??
作者:
vow70 (許願)
2017-12-24 13:07:00宣布解散後,那群還想繼續的人就該自己負起責任了。
作者: Felix0204 (賀賀哈嘻) 2017-12-24 13:08:00
驅離是對的
所以警察不能去制止他人做違法行為喔?你的意思是這樣?
違法你抓起來呀!! 移送偵辦呀!!權利也不宣讀 就抓人~~
對呀對呀~你去敢快問陳嘉昌~為什麼是丟包不是逮捕關起
作者:
elle ( )
2017-12-24 13:13:00自願性加班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7-12-24 13:13:00人在人行道不能嗎??
別人前面不就告訴過你了 有申請時段內是合法的嗎?你是自己不知到是哪條是不是?還是不知道這是要申請的?
所以這是手段問題呀~到底為什麼在質疑解散後不能驅離?
你不知道有緊急性偶發性集會嗎??大法官都已經說偶發性緊急性不用事先聲請了國會都多數了還不修 用起來倒是很爽~
阻礙交通就抓呀!!!把人抓去郊外放又怎樣~~ 而且人家在人行道~~
作者:
onixs (遇見未來)
2017-12-24 13:18:00所以根本是假議題!一堆爛草莓啊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7-12-24 13:19:00你昨晚有看到一篇PO文嗎?? 應由法官簽名 這個應由是蛇摩意四
去問陳嘉昌呀~~我又沒護航 我是叫你去質疑陳嘉昌耶~~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7-12-24 13:20:00?
作者:
s81048112 (**********已加密)
2017-12-24 13:20:00偶發式集會 結果到處跑?
作者:
s81048112 (**********已加密)
2017-12-24 13:21:00樓上錯篇?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7-12-24 13:22:00完全合法程序 要給法官簽名+蓋章知道嗎?? 不是口口聲聲說 程序正義 怎麼現在程序正義又消失了??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7-12-24 13:25:00violetking等等就被嗆這是柯P的錯了現在新聞都要讓柯P扛你還看不出來嗎??
違不違法法院認定,重點是程序問題一堆~~合法的公民不服從可以排除的話,那就警察國家了~~如果你認定違法,那你就現行犯逮捕依程序~~只能說 執政前自己批評的一些惡法~~執政後非但不改,反而用得更淋漓盡致~~
作者:
TonyQ (自立而後立人。)
2017-12-24 13:38:00忠孝橋跟中華路每次佔領都十分鐘就走了,哪來的一直佔領平行時空嗎?事實上昨晚應該只有一個人還兩個人被用社維法執法被載去丟包的是用警察職權行使法的名目,但是把人圍起來警察一直都說是「保護市民安全」,問他法條講不出來。
想要扯行政執行法的即時強制,卻又講不出原因!!把人困在東三門2個小時,2個小時還查不出法條
作者:
kingsun (咪~~~~~~~~~)
2017-12-24 13:42:00"違法"集會遊行妨礙交通幹道 還可以大聲先指責警察違法
你說違法就違法?? 違法你還縱放??警察就是不敢抓人~~
作者:
kingsun (咪~~~~~~~~~)
2017-12-24 13:43:00自己有做到"合法"嗎 還故意擋住交通幹道
作者:
kingsun (咪~~~~~~~~~)
2017-12-24 13:44:00賴功德資進黨:感謝你們這些神隊友 勞基法修法抗議聲音全不見了用一樣標準資方老闆為啥要合法遵守勞基法 資方說公民不服從啊 我壓榨勞工剛剛好既然擺明公民不服從 還抗議勞基法修法個鬼
可以不服從呀!! 政府裁罰就救濟呀!!看最後合不合法呀!!ㄎㄎ 抗議聲音沒有不見 就一堆護航的拿出阻礙交通的公共利益出來批評阻礙交通是最大標準的話 集遊法可以廢了~~大法官 緊急性偶發性集會的認定也有問題了
作者:
kingsun (咪~~~~~~~~~)
2017-12-24 13:50:00要幻想就自己看新聞 誰在討論下午抗議了 都是說昨晚抗爭搞的很難看 只能說賴香伶會想哭
早上是依法聲請的集會 晚上是偶發性集會誰在跟你討論上午的集會~~都有聲請還是偶發性集會?? 釋字要件看一下好嗎
作者:
kingsun (咪~~~~~~~~~)
2017-12-24 14:00:00賴功德:感謝這些神隊友